??人們通常都把理性與信仰拿來并列,事實上的信仰應該說是高于理性的事物,也是高于道德的事物。理性與道德其實都是信仰所包含的內(nèi)容之一。也就是說,缺乏道德與理性的內(nèi)容的信仰不是真正的健全的信仰。
因此從健全的角度,你一談信仰,就必須涉及理性與道德的因素。如果你的信仰里沒有理性與道德的內(nèi)容,那么它就是一個成問題的信仰。如果你的信仰里踐踏了理性和道德的原則,那么它也是一個成問題的信仰。如果你的信仰里只有道德或只有理性的內(nèi)容,那么它還是一個成問題的信仰。
只談道德不談理性,那是瘋狂的,只談理性,不談道德,那是冷漠的。健全的信仰必然是既談道德又談理性的。當然信仰所包含的并不只有道德和理性這兩個部分,但是這兩個部分卻是必不可少的。
正因為如此,道德與理性的地位不僅無法高過信仰,而且無法與信仰平起平坐。因此當你試圖用道德與理性來判定與裁定信仰的時候,這就是一種錯誤的嘗試。顯然,這里所說的道德與理性,主要是指人的道德與理性,而不是指上帝的道德與理性。
人的理性與道德的能力是有限的,正因為如此,人的信仰才會產(chǎn)生出來。人的信仰面對的正是在自己的理性與道德能力之外的無法企及的那種因而只能以敬畏來仰望之的情形。比如人之自我的生從何來死向何去之類的問題,人的理性能力解決得了嗎?人的道德能力解決得了嗎?顯然都解決不了,因此只能訴之于信仰,并企望所信仰的神圣來揭開這個謎底與答案。又比如永不偏袒與絕對公正這類的問題,人的理性能力解決了嗎?人的道德能力解決的了嗎?顯然還是都解決不了,因而還是要訴之于信仰,并企望所信仰的神圣擁有這樣的超越的絕對的無私的無偏差的公正來終還人世間的公道。
因此把理性與信仰拿來并列,這本身就是一種人本自我主體性覺醒之狂妄和自大。人之理性依憑的是自己的理性認識能力,人之信仰面對的是存在之謎的終極真相,此二者怎能劃等號呢?難道人的理性能力可以認識存在之謎的終極真相?因此就自信可以來判定與裁定它?難道這不是一種狂妄與自大么?
當然這并不是說人就不應該運用自己的理性去作判斷,分析,推導,判定與裁定的工作。倘若那樣的話,人的知識與認識的成長也就不能成為可能了,那么所謂的科學進步和科技文明也就不會成為可能了。因此,人運用自己的理性去做判斷,判定與裁定的工作,這是非常具有價值和意義的事情。問題是人在運用自己的理性去做這樣的判斷,分析,推導,判定與裁定的工作的同時,還應該認識到自己的這種理性認識能力的先在局限性,因而也就應該同時在心中又存有一種敬畏,謙卑與仰望。
人的信仰面對的對象是真理,人的理性認識所面對的對象也是真理,但信仰并不要求自己要去完全認識這真理,因為一旦完全認識了真理,信仰也就跟著自動消亡了,喪失了再繼續(xù)存在的必要。信仰之所以還有存在的價值與意義,就在于真理還不為人所認識。但是理性卻不一樣,它是要求要去完全地認識這真理的。然而卻不能達到。這種不能達到注定了人不能將自己的理性認識拿來與自己的信仰平起平坐。倘若平起平坐,則宣告了自己的理性是可以認識自己的信仰所面對的那個存在之謎的終極真相的。而事實上這根本就是不可能的。所以人的理性認識應該位居于人的信仰敬畏之下,成為信仰所包含的內(nèi)容之一,正象人的道德渴求也應該位居于人的信仰敬畏之下并成為它所包含的內(nèi)容之一一樣。
信仰有一種神圣的真在的力量,袘是我們得以成為可能的緣由和源泉,因此我們不可能與袘平起平坐,同質共體,故而不可以運用自己的理性認識能力去判定祂與裁定袘,但卻可以運用自己的理性認識能力去試圖好奇,窺探和了解衪。
故而,首先應該肯定的是這種神圣信仰敬畏的必要性,并且任何時候都不能將之拋掉。其次應該肯定的是人應該運用自己的理性認識能力與邏輯能力去分析,判斷,判定與裁定的必要性,它是人類的知識增長與科技文明的源泉。以及要肯定人應該運用自己的道德良知去生活與存在的必要性。但不論是運用理性認識也好,邏輯推演也好,還是道德良知也好,都必須要在同時認識到它們的先在的局限,斷裂,欠然,裂傷與悖逆,因而要依靠這種神圣信仰敬畏的陪伴與支撐,去深省,反思,懺悔,糾改,調校和救贖自己的思行。離開了這種神圣信仰敬畏的陪伴,支撐,逼視與反照,人運用理性將會產(chǎn)生理性的自負,自大與狂妄。運用道德也將同樣會產(chǎn)生道德的自負,自大與狂妄。而此二者都將會給人類帶來深重,沉痛甚至是慘烈的災難與苦難。
人可以作主現(xiàn)象與形式中的事,但是不能作主本質與真在中的事。面對本質與真在中的事,人應該放下自我的作主性,謙遜而低卑地讓居于一旁,而只心存敬畏地仰望,因這本質與真在實在太大太大,實在不是人可以認識的,當然就更不是人可以作主的了。然而這并不是說要人干脆就停止理性的探索,干脆就停止主觀能動性的思辯,而是無論如何探索,無論如何思辨,都千萬別把這些探索和思辨當成是真理的發(fā)現(xiàn)本身,當成是對終極真相的洞悉的本身,而至多只是發(fā)現(xiàn)了某種規(guī)律。但是佛家之認識恰好相反,它放棄了在現(xiàn)象和形式中的作主,卻唯獨沒有放棄在本質與真在中作主,即所謂要尋回真如,尋回真在之我。即每一個人之自我皆是自生的實體,自生的真在者,只是礙于被假在的無限變化形式和可能性的虛妄之相所惑,而蒙蔽了雙眼,而迷失了作為本質實體的自我,而迷失了作為本質真在的自我。
佛家看到了作為無限變化形式與可能性的虛妄之相,這無疑是一種高級的智慧,是值得肯定的。因這虛妄之相正是人之自我的假在本質。但是佛家同時卻又在越出無限變化形式與可能性的虛妄之相的本質世界層面肯定了一個自生的真在之我的存在,并肯定了人通過靜定修煉和覺悟是能夠回歸這個原本自生的真在之我的,而且還是能夠認識存在之謎的終極真理的,還是能夠洞悉存在之謎的終極真相的,關于這些就是我不能認同的了。我認為作為人之自我性的本質,就是一個于無限變化形式與可能性中偶然變現(xiàn)與生成出來的一個既成事實而已,性屬虛無,幻化與假在,故而確乃為虛妄之相,除此而外再無其它,因此根本就不可能還有一個本質與本體世界的自生的真在之我。所謂的本質與本體世界的自生的真在之我,不是人,而是神,而是獨一的真在者與控靈者。
袘所控之靈正是作為假在的自我,正是基于袘對于人的神通的賦予,對于人之發(fā)展進化的一切先在可能性的賦予,對于人的自由意志的賦予,對于人的主觀能動性的賦予,以及對于人的先天主觀認識形式的賦予,設計與限定等等,作為非自生的假在自我性的人,才獲得認識的能力,學習的能力,經(jīng)驗的能力,歸納的能力,分析的能力,綜合的能力,判斷的能力,理性的能力,邏輯的能力,創(chuàng)造的能力,進步的能力,自由的能力,自主的能力等……
就算人的所謂回歸真我與找到真如就是找到并回歸本真的宇宙理性與絕對精神,但我仍然覺得人是無法認識它們的,而且覺得這無論如何都是一種自我的狂妄,自大和自負。我覺得真在者不僅僅只是一種形而上的唯一和普遍必然性,而且是能夠控靈的形而上的唯一和普遍必然性,而且不僅只是控靈,更還是所控之靈的創(chuàng)造者本身。非創(chuàng)造,怎控靈?
所謂靜而空,其實就是安息。就是什么都不想,什么都放下,清空思維,感受純粹,擁抱真在,坦然入眠。這真在就是創(chuàng)造者,擁抱著袘而入靜,而入定,而入安,而入寧,而入平,而入眠。如果覺得自己的思維涌動起舞得太累太困,不妨就先放下,先清空,而迎進真在者與創(chuàng)造者,沐浴在袘的光輝中,獲得必要的安息與寧靜。
信仰的內(nèi)容不僅包含著道德,也包含著理性。因此切不可將信仰視為純粹道德的規(guī)定,還應視為純粹理性的探索。而道德也好,理性也好,都是來源于自由,即自由意志的獲得。而人之自由意志的獲得,乃在于控靈之真在者與創(chuàng)造者的賦予。人之信仰就是藉著這個被賦予的自由意志,以道德和理性的方式反溯回那賦予者。所謂真,就是自由,所謂善就是道德與理性,它們排在人之作為的最前面,成為領頭的前提。即一旦失去了真與善的前提,亦即一旦失去了自由,道德與理性的前提,那么所謂的追求美,也始終是帶著缺陷的美,所謂的追求智慧,勇敢,勤奮,努力,生存,活著,賺錢,安全,健康,快樂等等,也都是帶著缺陷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