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法律規(guī)定家務勞動 德國法律規(guī)定:孩子在6歲之前可以玩耍,不必做家務;6—10歲,偶爾要幫助父母洗碗、掃地、買東西;10—14歲,要剪草坪、洗碗、掃地及給全家人擦鞋;14—16歲,要洗汽車、整理花園;16—18歲,如果父母上班,要每周給家里大掃除一次。 對于不愿意做家務的孩子,父母有權(quán)要求法院督促孩子履行義務。 案例圍觀 不妨“時時缺席” 不要“事必躬親” 培養(yǎng)孩子的勞動能力時,家長的示范越多,孩子的喜好程度越低。 回憶我小時候關(guān)于勞動的故事,我驚訝地發(fā)現(xiàn)每一個勞動技能的獲得都沒有父母的身影。小學時學會洗衣服,是因為父親不在家、母親生病了;高中時學會做飯燒菜,是因為暑假期間母親上班、父親出差,只能自己動手、豐衣足食。我能夠?qū)W會這些勞動技能,跟父母的教育和逼迫無關(guān),更多來源于自我的需求。所以,在交代了必要的安全知識之后,我們完全可以給予孩子足夠的時間去讓他自由發(fā)揮,讓孩子自我激發(fā)內(nèi)在的勞動需要,在主動嘗試中學習和掌握勞動的技能。 江蘇省靖江市城北小學 鞠鋒 以學習為由逃避勞動卻變得好逸惡勞 我的鄰居小勇是個智商很高、受到老師喜愛的男孩兒。他母親是一位農(nóng)村婦女,因幼時家庭困難沒讀多少書,在生活中飽嘗了不識字、算不了賬的痛苦,所以一心希望自己的兒子好好讀書,自己再苦再累都是值得的。因此,在我參與各種家務勞動時,小勇就以學習為由逃避各種勞動,他母親卻以為兒子是在好好學習而滿心歡喜。長此以往,小勇養(yǎng)成了好逸惡勞、說謊話的惡習,不僅書沒讀出名堂,而且還好吃懶做。而我不僅在勞動中強健了身體,而且由于感受到了勞動的艱辛,更加珍惜學習的機會,更加用功學習。 湖北省南漳縣板橋鎮(zhèn)新集完小 王道勇 兒子的關(guān)愛讓我感受到“感冒的幸福” “茶幾上有兩個洗好的蘋果,我順手拿起來吃。還沒咬上兩口,兒子就沖出來大聲吆喝‘我洗的蘋果你憑什么吃!’”這位家長的經(jīng)歷正是我國大多數(shù)家長的縮影,從小給孩子灌輸學習至高無上、勞動無用的思想,不僅導致孩子的勞動能力缺失,更造成孩子以自我為中心的心態(tài)。不參與勞動的孩子體會不到父母的艱辛,不會換位思考,意識不到關(guān)愛他人也是一種責任。 我兒子今年11歲,我們?nèi)诠餐杉覄?,分工明確。一次我感冒,無精打采地躺在床上,兒子默默地洗了碗,還找來感冒藥送到我床前。兒子對我的關(guān)愛讓我感受到了“感冒的幸福”! 山東省肥城市老城街道辦百尺小學 洪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