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滴積累
辯證統一的師生關系是什么?
第一、教學上的授受關系:
1、從教育內容的角度說,教師是傳授者,學生是接受者。
2、學生主體的形成,既是教育的目的,也是教育成功的條件。
3、對學生指導、引導的目的是促進學生的自主發(fā)展。教育的真正目的是促進學生的自主發(fā)展;
第二、人格上的平等關系:
1、學生作為一個獨立的社會個體,在人格上是與教師是平等的。
2、真正民主的師生關系,是一種朋友式的友好與幫助的關系;
第三、社會道德上的相互促進關系:
1、師生關系從本質上講是一種“人-----人”關系。
2、教師對學生的蝺不僅體現在知識和智力上,而且體現在思想和人格上。
我國的課程有廣義、狹義之分,
廣義的課程是指學生在校期間所學內容的總和及進程安排。
狹義的課程是指學校開設的教學科目的總和以及它們之間的開設順序和時間比例關系。
第一、按課程的設計形式,可分為學科課程和活動課程。活動課程也叫經驗課程, 是從學生的活動經驗為中心設計的課程。(代表人物)
第二、按學生選擇課程的自主性,可分為必修課程和選修課程。
第三、根據課程的任務,可分為基礎型課程、拓展型課程和研究型課程。
第四、根據課程的制訂者,可以分為國家課程、地方課程和學校課程(校本課程)。
社會、知識和兒童是制約學校課程的三大因素。
最早出現“課程”一詞的是英國教育家斯賓塞的著作《什么知識最有價值》之中,含有引導學生繼續(xù)前進并達到預期培養(yǎng)目標的意思。
1918年,美國學者博比特出版了教育史上第一本課程理論專著,標志著課程作為專門研究領域的誕生。
1949年拉爾夫。泰勒出版的《課程與教學的基本原理》被公認為現代課程理論的奠基石。他認為編制課程的四個基本步驟是確定目標、選擇經驗、組織經驗和評價結果。因此泰勒的課程編制模式又稱為“目標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