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有九年春,宋公伐邾。
夏,五月戊辰,許世子止弒其君買。日殺,正卒也。正卒,則止不弒也。不弒而曰弒,責止也。止曰:「我與夫弒者。」不立乎其位,以與其弟虺??奁鼩f飦粥,嗌不容粒,未逾年而死,故君子即止自責而責之也。
己卯,地震。
秋,齊高發(fā)帥師伐莒。
冬,葬許悼公。
日卒時葬,不使止為弒父也。曰:子既生,不免乎水火,母之罪也;羈貫成童,不就師傅,父之罪也;就師學問無方,心志不通,身之罪也;心志既通,而名譽不聞,友之罪也;名譽既聞,有司不舉,有司之罪也;有司舉之,王者不用,王者之過也。許世子不知嘗藥,累及許君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