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好地說服別人的第一項規(guī)則就是:避免爭論。
本杰明·富蘭克林常說:“如果你爭強好勝,喜歡爭執(zhí),以反駁他人為樂趣,或許能贏得一時的勝利,但這種勝利毫無意義和價值,因為你永遠得不到對方的好感。”
對任何人來說——無論他的智力高低——都絕不能爭辯來改變他的想法。
佛祖釋迦牟尼說:“恨不止恨,唯愛能止。”誤會永遠不能靠爭辯來消除,只有靠技巧、調(diào)解、寬容以及用同情的眼光來看待對方的觀點。
有一次,林肯責罰一位與同事發(fā)生了激烈爭執(zhí)的青年軍官。“凡是決心想要成功的人,”林肯說,“決不能在私人成見上浪費時間,而爭辯的結果也是他無法承受的,包括脾氣變壞,喪失自制,如果你們各自都有正確的一面,你不妨多讓步些;即便是你完全正確,也不妨向對方做些讓步,哪怕少讓一點。與其同狗爭道而被狗咬,還不如讓狗先走。因為,即便將狗殺死,也治不好你被狗咬的傷口。”
Ø 如果你要更好地說服別人第二項規(guī)則是:尊重別人的意見,千萬不要指責別人的錯誤。
無論你用什么方式,例如用眼神、聲調(diào)或手勢,指責別人說他錯了,就像用話一樣來明顯地說他錯了,你以為他會同意你嗎?絕對不會!因為你直接打擊了他的智慧,他的判斷力,他的自豪和自尊。這只會使他起來反擊,但永遠不會使他改變他的看法。即使你搬用所有柏拉圖或康德式的邏輯與他辯論,也改變不了他的看法,因為你傷了他的感情。
“教導他人時,不能使其發(fā)現(xiàn)是在受教導;指出人所不知的事,使其覺得那只是提醒他一時忘記了的事。”300多年前,意大利著名天文學家伽利略說:“你不可能教會一個人所有的事情,你只能幫助他自己學會處理這種事情。”這正如英國19世紀的著名政治家查斯特菲爾德對他兒子所說的:“如果可能,應該比別人聰明;但絕對不能對人說你比他聰明。”
蘇格拉底在雅典一再告誡他的門徒說:“我只知道一件事,那就是我什么也不知道。”
如果一個人說了一句你認為錯的話——是的,即使你肯定那是錯的——但你這樣說也許更好:“噢,是這樣的!不過我還有另一種想法,但我也許不對。我總是會出錯的,如果我錯了,還請你指正。且讓我們老看看問題在哪里。”
如果你承認或許是你錯了,那么你永遠不會惹來麻煩。這樣做你不僅可以避免所有的爭論,而且還能使對方和你一樣寬容大度,承認他也難免會犯錯。
如果你習慣于指出別人的錯誤的話,就請你在每天早晨以前,坐下來讀一讀下面這段文字。它摘自詹姆斯·哈維·
“有時候我們會在熱情或沖動之下改變自己的思想,但是如果有人指出了我們的錯誤的話,我們反而會固執(zhí)己見,并遷怒于對方。我們會在無意識中改變自己的某種觀念。這種行為完全是潛移默化,不被我們注意的。但如果有人要來指正我們這種觀念,我們反而會極力維護它,使其不受侵犯。很明顯,這并不是由于那些觀念本身非常寶貴,而是我們的自尊心受到了傷害……在為人處世時,‘我的’這簡單的兩個字,是最重要的詞。妥善適當?shù)赜煤眠@個詞,才是智慧之源。無論是‘我的’飯,‘我的’狗,‘我的’屋子,‘我的’父親,‘我的’國家,還是‘我的’上帝,這些都有著同樣的力量。我們不但不喜歡別人說我的手表不準,或我的汽車太破舊,也不喜歡別人糾正我們對于火星上水道的模糊的概念,對于E·Pictetus一字的讀音,以及對于‘水楊素’藥效的認識,或對于亞述王利亞大帝生卒年月的錯誤……我們總是愿意相信以往所習慣的東西,當我們所相信的任何事物受到懷疑時,我們就會產(chǎn)生反感,并尋找各種理由來為辯護。結果呢,我們所謂的理智、所謂的推理等等,就變成了維系我們所慣于相信的事物的借口。”
當我們犯錯的時候,我們或許會自己承認。如果對方待我們非常和善友好,我們也會向別人承認,甚至會對我們這種直率坦承而感到自豪,但如果有人硬是要將難以下咽的東西塞進我們的喉嚨,那可辦不到……
Ø 如果你要更好地說服別人,請最好記住第三項規(guī)則:如果你錯了,迅速坦承地承認錯誤。
假如我們知道自己免不了要受責備的話,為什么不搶先一步,積極主動地認錯呢?難道自己責備自己,不比別人的斥責要好受得多?要是你知道別人正想指責你的錯誤時,你就應該在他有機會說出來之前,以攻為守,自己把他要說的說出來。很有可能,他就會采取寬厚諒解的態(tài)度,而寬恕你的錯誤。
一個有勇氣承認自己錯誤的人,也可以得到某種滿足感。這不僅只是消除罪惡感和自我辯護的氣氛,而且有利于解決實質性的問題。
任何傻瓜也會為他的錯誤做辯護——而且大多數(shù)愚蠢的人也正是這樣做的。而敢于承認自己錯誤的人,都會獲得別人的諒解,給人以謙虛而高尚的形象。
“用爭斗的方法,你永遠不會得到滿足;但用讓步的方法,你的收獲將比你所期望的更多。”
Ø 當你希望別人同意你的意見時,不要忘記第四項規(guī)則:用友善的方法開始贏得別人的心。
“如果你握緊兩個拳頭來找我,”威爾遜總統(tǒng)說,“對不起,我敢保證我的拳頭會握得和你一樣緊。但如果你到我這兒來說,‘讓我們坐下來商量,看看為什么我們彼此意見不同。’那么不久我們就會發(fā)現(xiàn),我們的分歧其實并不大,我們的看法同多異少。因此,只有我們有耐心相互溝通,我們就能相互理解。”
林肯——“一句古老的格言說:‘一滴蜂蜜比一加侖膽汁,能捕到更多的蒼蠅。’對人也是這樣。如果你要讓別人同意你的觀點,你就要先使他相信你是他真正的朋友。這就猶如一滴蜂蜜,用一滴蜂蜜贏得了他的心,那么,你就能使他走在理智的大道上。”
Ø 如果你要更好地說服別人,第五項規(guī)則就是:使對方立刻說“是,是”。
在與人交談時,千萬不要一開始就討論你們意見有分歧的事。剛開始應先強調(diào)——并且堅持不懈地強調(diào)——你們都同意的事。繼而強調(diào)——如果可能的話——你們雙方都在追求同一目標,你們之間的唯一差別只是在方法上,而不是在目標上。應該讓對方在剛開始的時候就說:“是,是”。要盡可能地使他避免說“不”。
“一個‘不’的反應,”阿弗斯特教授在他寫的《影響人類的行為》一書中說,“是最難克服的障礙。一旦一個人說出‘不’以后,他所有的自尊心,都會促使他固執(zhí)己見。以后他也許會覺得‘不’是不甚恰當?shù)?,然而當時他必須考慮他寶貴的自尊!一旦一句話說出口,他就必須堅持到底。所以,一開始就使人采取肯定的態(tài)度極為重要。”
“善于講話的人,常常會在談話一開始時,就使對方說‘是’,從而將對方的心理導向肯定的方向。這就好比打棒球:向前方把球擊出并不難,但若要使球沿著某方向反彈回來的話,就不那么容易了。”
“人的這種心理模式明顯可見。當一個人口頭上說‘不’,而且內(nèi)心也確實否定的話,那么他的心理遠非一個簡單的‘不’字所能包容。此時,他全身的各個組織——腺體、神經(jīng)系統(tǒng)、肌肉全都會協(xié)調(diào)起來,進入抗拒狀態(tài),并且常常伴有細微的、時而可見的身體收縮,或準備收縮的狀態(tài)。簡而言之,他的整個神經(jīng)和肌肉系統(tǒng)會處于一種緊急抗拒的狀態(tài)。反過來說,當一個人說‘是’的時候,就不會出現(xiàn)這種收縮現(xiàn)象,而且他的身體處于前進、接受和開放狀態(tài)。因此,在一開始的時候,如果我們越能造成‘是的,是的’談話氣氛,那我們就越容易使對方同意我們的觀點。這是一種極其簡單的方法,但是卻很容易被人忽略!一般來說,人們一開始即采取反對態(tài)度,這樣似乎能得到一種自豪感。激進的人碰上守舊的人時,立刻會憤怒起來!但說實話,這又有什么好處呢?如果他這么做只是為了讓自己得到一些快樂,或許還情有可原;但如果他想與人達成什么協(xié)議的話,那從心理角度來看,他就太愚蠢了。”
“如果一開始的時候就使一名學生或顧客、孩子、丈夫或妻子說‘不’,那恐怕要有神仙般的智慧和耐心,才能使那種絕對否定的態(tài)度變?yōu)榭隙ǖ膽B(tài)度。”
批評是危險的,因為他常常傷害一個人寶貴的自尊,傷害他的自重感,并激起他的強烈反抗。由批評所引起的嫉恨,只會降低員工、家人以及朋友的士氣和情感,同時你所批評的事情也不會得到任何改善。
Ø 如果你要更好地說服別人,第六項規(guī)則是:使對方多說話。
法國哲學家羅西法考說:“如果你想結下仇人,那你就要比你的朋友表現(xiàn)得更加出色;但如果你想要得到朋友,那就要讓你的朋友表現(xiàn)得比你出色。”
Ø 如果你想說服別人同意你的意見,第七項規(guī)則就是:使對方覺得那是他自己的主意。
沒有人喜歡覺得自己是在被迫去買什么東西或被人命令去做某件事。我們寧愿覺得我們是自愿購買的,或遵循自己的意念在做事。我們喜歡別人關心我們的愿望、需要及想法。
Ø 如果你要說服別人同意你的意見,就請記住第八項規(guī)則:真誠地從對方的觀點來看待事情。
在你與別人交談時,不要把對方自己都不在意的錯誤牢記在心,也不要指責別人,傻子才會那樣做;而要盡量了解別人,那才是明知大度,超凡脫俗的人。對方之所以會那樣思考,會那樣行動,自然有他的理由。如果你能找出那個隱藏著的原因,你就找到了理解他們的行為和人格的鑰匙。
“暫停一分鐘,”肯尼斯·古德在他的作品《如何使人變得高貴》一書中說,“暫停一分鐘,將你對自己事情的濃厚興趣,和你對別的事的漠不關心做一做比較。然后你就會明白,世界上任何其他的人也是同樣的態(tài)度。以后,你就能像林肯、羅斯福一樣,把握住除看守監(jiān)獄以外的任何工作的基礎和機會。換句話說,為人處世成功與否,全在于你能否以同情之心,接受別人的觀點。”
吉拉德·利奧德在他的作品《深入他人之心》中評論說:“當你認為別人的觀念,感覺與你自己的觀念和感覺同等重要,并向對方表示這一點時,你和別人的交談才會輕松愉快。在談話開始的時候,要盡量使對方提出這次談話的目的或方向。如果你是個聽者,你就要克制自己不要隨意說話。如果對方是聽,你接受他的觀點,將會使他大受鼓舞,能夠與你開懷暢談并接受你的觀念。”
“在與人會談以前,我情愿在那人辦公室外的過道上多走兩個小時,”哈佛大學商學院院長唐哈姆說,“而不愿貿(mào)然走進他的辦公室,如果我對于我所要說的,以及他——根據(jù)我對他的興趣及動機的認識來推斷——可能會做出什么答復都沒有很清晰的認識的話。”
Ø 如果你想要更好地說服別人同意你的看法,第九項規(guī)則就是:同情別人的想法和愿望。
你不希望擁有一個神奇的語句,它既可以阻止爭執(zhí),去除厭惡感,帶來和諧融洽,又可以使對方注意傾聽你嗎?
希望?太好了。這就是那個神奇的句子:“我一點都不奇怪你有那種感受。如果我是你,我無疑也會和你的感受一樣。”
你明天將要遇見的人中,有3/4都渴望得到同情。如果你能給他們同情,他們就會喜歡你。
亞瑟·蓋茨博士在他的名著《教育心理學》中說:“所有的人都普遍地渴求同情。例如小孩急于展示他所受的傷害,甚至于故意割傷或弄傷自己,以期獲得大量的同情。出于同樣的原因,成人也會向別人展示他們的傷痕,敘述他們的意外、疼痛,特別是動手術開刀的詳情,為真實的或想象中的不幸而‘自憐’,這幾乎是普遍的心理現(xiàn)象。”
Ø 如果你要更好地說服別人同意你的觀點,一般來說,遵守第十項規(guī)則是一件好事:激發(fā)人們高尚的動機。
事實上,你所遇見的每一個人——甚至你在鏡子里所見的那個人——都會過高估計自己,認為自己是善良而不自私的人。摩根在他的一篇短文中分析說:“一個人做任何事,通常有兩種理由,一種是動聽的,另一種是真實的。”每個人都會想到那個真實的理由,因此你不比過分強調(diào)它。而我們每個人心中又大都是理想主義者,總喜歡聽到那個說來動聽的動機。所以,要改變?nèi)藗?,就需要激起他?span lang="EN-US">“高尚的動機”。
Ø 如果你想說服別人贊同你的觀點,第十一條規(guī)則是:戲劇化地表現(xiàn)你的想法。
這是一個富有戲劇色彩的時代,僅僅是敘述真理還遠遠不夠,必須使之更生動、更有趣、更戲劇化。你必須使用吸引人的方法。電影是如此,廣播是如此,所以如果你想要引起別人的注意,你必須如此去做。
Ø 如果你要使人們——有精神的人、有勇氣的人——同意你的觀點,第十二項規(guī)則是:向對方提出一項有意義的挑戰(zhàn)。
超越對手的欲望!挑戰(zhàn)!這才是激勵人的精神的絕對可靠的方法。
“每個人都有害怕的時候,但是勇敢者會將畏懼放置一邊,繼續(xù)勇往直前,結果或許會走向死亡,但更多的則是通向勝利。”這是古希臘一位先哲的名言。
這正是每個成功者所喜愛的:競爭和表現(xiàn)自我的機會,證明他自己的價值,超越對手,獲取勝利的機會——渴望超越別人,渴望有一種重要的感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