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群里看到的一篇關(guān)于律師說法官的文章,大概的情況就是說,律師遲到了,法官要按撤訴處理,然后律師說要為肚子里的孩子積德。
具體是什么情況,因為不在現(xiàn)場,從網(wǎng)上的只言片語也不好判斷。但是就這個說法吧!有句話說得好,說者無心,聽者有意。其實我覺得案件上的事情,就應(yīng)該用案件上的方式來處理。比如說,遲到這個事情。如果確實是遇到了特殊的情況,提前與法官溝通應(yīng)該是能夠得到理解的。畢竟確實也有很多時候律師準(zhǔn)時到了,還得等法官處理完另外的案件這樣的情況。當(dāng)然如果確實是自己的原因,損失的無非就是一筆訴訟費和額外的時間。畢竟按撤訴處理的案件,重新立案處理就是了。這種事情,其實有很多的挽救的辦法。俗話說得好,只要思想不滑坡,辦法總比困難多。但最不應(yīng)該的辦法就是直接硬剛,明明錯了還覺得自己有理得很。法官也是人,律師也是人。而且大家都是學(xué)的同樣一本法律,雖然很多時候可能會對法律的理解有所分歧,但依然還是法律共同體啊!站在律師的立場,是要維護當(dāng)事人的合法權(quán)益,以最恰當(dāng)?shù)姆绞教岢龇梢庖?。最終選擇的是當(dāng)事人自己。而作為法官,處理案件肯定首先要依法依理,如果法官都不按法律辦案了,那么律師還有什么存在的必要嗎?所以站在法官的立場,解決這一個案子其實很容易,但是要解決這一個糾紛就不那么容易了。畢竟按撤訴處理了,并沒有解決糾紛本身。案件依然還會到法院,那么依然還得有人來處理。而且也沒有說就一定不是你來處理了。可這千不該萬不該的就是拿人小孩來說事,雖然說罵人的話難聽。但本身其實傷害有限。但是詛咒的話就不一樣了,我們相信科學(xué),我們也是唯物主義者。但是我們同時也知道,這個世界上確實還有很多未解之謎,還有很多未知的東西。而且說白了,你說出這句話的用心何其險惡和惡毒。這是不需要法律的專業(yè)判斷的,畢竟人之常情就是如此。以普通人的視角,事情的嚴(yán)重性到底有多少。內(nèi)心可以思量思量。既然大家都不容易,相互理解就變得很重要。溝通不了,還可以向上反應(yīng)的嘛!而如今所做之事,對事情的解決一點用處沒有不說,反而還有可能搭上了自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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