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江湖新鮮事,大俠知陽茶后敘
各位客官,請看茶!
先來看看職場江湖新鮮事:
2019年7月16日起,韓國《禁止職場欺凌法》正式施行。
這是個什么規(guī)定呢?
據(jù)韓國KBS新聞16日報道,《禁止職場欺凌法》明文規(guī)定,用人單位或員工利用其在公司內(nèi)的地位或關系,超出工作范疇,給予其他員工身體、精神和情緒上的痛苦或?qū)е鹿ぷ鳝h(huán)境惡化的行為屬欺凌行為。
從這個規(guī)定中的意思來看,讓女職員跑腿泡咖啡、強制員工表演才藝、聚餐遲到要求罰酒等行為被將列入職場欺凌。
而且這個規(guī)定表明,除了在辦公室和工作地點之外,在社交媒體、出差地點、聚餐場所以及私下見面時出現(xiàn)類似的行為也將被認定為欺凌。
從上面的幾個比較典型的被列入職場欺凌的行為來看,各位在職場上摸爬滾打的客官是不是非常熟悉?甚至是感同身受?
“小李,給我倒杯咖啡?!?/span>
“今天早會,讓小張給我們來個才藝表演開個場?!?/span>
“小王你遲到了,必須自罰三杯!”
這些在我們看來是一種“職場文化氛圍”的東西,居然被列為“欺凌”的范圍了,你是否感到驚訝呢?
為什么驚訝?還不是我們“習慣了”。
在我們身邊司空見慣的行為,居然被韓國立法來禁止。
而正是這一國外的立法,卻引發(fā)了國內(nèi)職場人士的熱烈討論。這說明一個問題,原來職場文化在哪里都是類似的。
這個《禁止職場欺凌法》一經(jīng)推出后,就受到各企業(yè)管理層領導和基層普通職員的兩極化熱議,褒貶不一,喜憂參半。
為什么會這樣?我們先分別來看看呈現(xiàn)的是怎么個兩極分化?
很多職場“老人”們都認為,初入職場的“菜鳥”,首先需要做的事情不是干工作,而是需要“打好關系”。
特別是管理層領導們認為,讓職場“菜鳥”干這些工作,是為了“鍛煉他們”,是“為了他們好”。
認為端茶倒水是職場新人的第一堂“必修課”,這是在鍛煉新人的“情商”和為人處世的道理。
仔細想想,在我們剛從學校出來步入職場的前一天,我們的父母們是不是也是這么“提醒”我們的呢?
“到單位要機靈點兒,勤快些。多跑跑腿,跟領導同事搞好關系。”
一些受盡了“職場第一課”折磨的年輕人,對于這部立法的出臺表示了極高的期待。他們終于有機會敢正大光明的對職場“欺凌”行為說“不”了。
大韓護士協(xié)會2018年針對7275名會員進行的調(diào)查結(jié)果顯示,40.9%的受訪者回答“近一年來在職場內(nèi)受過欺負”。
大多被欺負的職場“菜鳥”,無力與整個職場大環(huán)境“文化氛圍”對抗,所以就只能自我麻痹,自欺欺人地相信領導們“這是為了你好”的“教導”。
所以,對于這部《禁止職場欺凌法》的出臺,他們表示非常贊同和認可。
他們相信,一旦有了這種“反對欺凌”的規(guī)定,職場內(nèi)會形成互相尊重的氛圍。
按理來說,從大環(huán)境而言,這種“反對欺凌”的規(guī)定出臺,其實是一種“有益”的嘗試。
應該會是把職場氛圍往正面積極方向推進的好事情,為何會出現(xiàn)兩極分化的情況呢?
我認為,可能是領導們再也沒有“使喚”的機會,享受不到“高高在上”的優(yōu)越感,所以才反對的吧。
而職場“菜鳥”們,總算能夠找到能擺脫被“欺凌”的正當理由了,所以當然會極力贊同啊。
在人人推崇“會來事兒”、“會說話”、“有眼力勁兒”的“高情商”職場環(huán)境中,我們到底學會了什么?
我們不僅要完成指責范圍內(nèi)的本職工作,還學會了在上班時間和下班時間要和同事、領導“處關系”。
我們學會了很多“情商”的道理:
參加領導組織的聚會是“情商”的表現(xiàn),不然就會被冷落或者邊緣化;
接受酒桌上領導或者同事的勸酒也是“情商”的表現(xiàn),不然就說你“不給面子”;
忍受同事不停講葷段子,還要時不時“會心一笑”才是“情商”的表現(xiàn),不然會覺得你無趣;
明知道領導錯了不能直接指出,還要繞一大圈來“夸領導”一番更是“情商”的表現(xiàn),不然會說你“不給領導臺階下”。
在這種打著“情商”幌子的職場文化氛圍“熏陶”下,我們終于活成了父母千叮嚀萬囑咐的那種“機靈點兒”的人。
在我們現(xiàn)在的職場氛圍下,那些讓你感到極其不舒服的場景,一旦冠以“情商”的名頭,仿佛一切都變得“理所當天”、“天經(jīng)地義”起來了。
久而久之,我們還是從一個職場“菜鳥”,經(jīng)過領導們的“鍛煉”后,成功躋身為了職場“老人”。
在有其他職場“新菜鳥”進入公司時,我們學會了該如何來“鍛煉”他們。
無論在哪里,職場“菜鳥”被“欺負”的現(xiàn)象總是很常見。但是一部《禁止職場欺凌法》的立法,真的就能夠讓“菜鳥”們看到希望嗎?
要改變職場“菜鳥”的常態(tài)現(xiàn)象,我們必須得面對幾個問題。
首先:文化根深蒂固的問題。
新人要“勤快”點,要學會跟同事領導之間“處好關系”的職場文化,已經(jīng)根深蒂固了。
突然之間要讓整個職場環(huán)境發(fā)生改變,將會是非常困難的。
改變一個人的行為不難,難的是改變一群人的行為;
改變行為的方式可以很簡單,但是改變文化或者思想?yún)s是極其困難的。
其次:個人行為判定的問題。
在“反對欺凌”這個立法中,我們看到“給予其他員工身體、精神和情緒上的痛苦或?qū)е鹿ぷ鳝h(huán)境惡化的行為屬欺凌行為。”
這里的“身體、精神和情緒上的痛苦”定義上是主觀的,這個立法的判定標準不嚴謹,也不明確。
打個比方說,有些人確實比較喜歡樂于助人,然后他主動幫你倒了一杯咖啡,再惡意舉報你“欺凌”同事。這時候該如何判定?
所以這個立法會有被惡意利用的可能。
最后:會引發(fā)的其他后果問題。
按照前面的“惡意利用”顧慮來深化考慮一下,這個立法出臺后,是不是有可能造成一些反面的后果呢?
比如,職場氛圍看似互相尊重了,但是大家都不敢過多言語,生怕被誰誤認為是在“欺凌同事”。
再比如說,既然聚餐勸酒是“欺凌”行為,那么以后聚餐的時候大家都不敢隨意說話了。因為推杯換盞本身比較隨意,現(xiàn)在卻要思考再三后再說話。
這種聚餐,還不如不聚。
還有一系列的類似情況出現(xiàn),那么這種職場工作氛圍又是真的好嗎?
我是“職場大俠知陽”,感謝客官的閱讀。
本期話題是:
你覺得職場菜鳥被“欺凌”是大事還是小事?這種立法的出臺,是好事還是壞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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