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布時間: | 2013年06月07日 | | 閱讀次數:38 新聞作者:記者 李磊 新聞來源:期貨日報 |
本報訊 上海期貨交易所昨日就石油瀝青期貨合約草案(下稱合約草案)以及《上海期貨交易所風險控制管理辦法》修訂草案、《上海期貨交易所石油瀝青交割實施細則(試行)》草案公開征求意見(草案內容見上期所網站的“公告與新聞”欄目)。據悉,石油瀝青合約已獲國務院上市批復。
本次公布的合約草案與之前市場流傳版本基本相同,其中,交易單位為10噸/手,最小變動價位為1元/噸,最大波幅為±3%,最低交易保證金為合約價值的4%,交割單位為每一倉單10噸,交割以每一倉單的整倍數進行,交割月份為24個月以內,其中最近1—6個月為連續(xù)月份合約,6個月以后為季月合約。
目前石油瀝青現(xiàn)貨價格在4800元/噸左右,交易一手石油瀝青期貨約需要4500到5000元保證金,近兩年上市小合約的趨勢得到延續(xù)。
合約草案規(guī)定,石油瀝青合約實物交割標準為70號A級道路石油瀝青。石油瀝青期貨實行注冊品牌交割制度,每一倉單的石油瀝青,必須是交易所批準的注冊商品(交易所批準的注冊品牌或生產企業(yè)生產的符合質量規(guī)定的石油瀝青),須附有質量證明書。石油瀝青倉單應當由上期所指定交割倉庫或指定瀝青廠庫按規(guī)定驗收后出具。
《上海期貨交易所風險控制管理辦法》修訂草案中明確,對石油瀝青期貨交易實行保證金制度、漲跌停板制度、投機頭寸限倉制度、大戶報告制度、強行平倉制度、風險警示制度等風險控制措施,以達到防范和化解風險的目的。除具體持倉梯度和時間段規(guī)定外,對石油瀝青期貨合約的多數風控措施參照燃料油期貨合約的相關措施執(zhí)行。
《上海期貨交易所石油瀝青交割實施細則(試行)》草案中規(guī)定,到期瀝青期貨合約的實物交割按標準交割流程進行,標準交割流程包括指定交割倉庫交割和指定瀝青廠庫交割,該草案并對交割商品的必備單證進行了詳細規(guī)定。
上期所稱,本次征求意見截止日期為6 月19日。
石油瀝青是在原油加工過程中的一種產品,2012年我國石油瀝青產量超過2800萬噸。近年隨著我國公路等基礎設施建設規(guī)模的增長,對道路瀝青的需求也持續(xù)增長,然而價格波動頻繁,相關企業(yè)面臨的價格風險也在增大。
“石油瀝青期貨的上市,一方面有助于完善能源化工類期貨上市品種體系,為最終推出原油期貨品種積累經驗,另一方面,期貨市場的價格發(fā)現(xiàn)和套期保值功能,也能為相關上下游企業(yè)提供規(guī)避價格風險的渠道?!狈治鋈耸恐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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