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蘭克林的自律十三條
美國著名思想家、政治家、科學家富蘭克林在自傳中寫道:“我之所以能從一個懵懂無知的窮少年,成為一個世界范圍內還算有點名氣的人,全都得益上蒼給我指點了迷津。”他所說的“迷津”就是他多次強調并為之奮斗終生的自律十三條:
1.節(jié)制。 食不過飽,飲酒不醉。
2.沉靜。 言行莊重,必于人與己有益,避免無益的聊天。
3.秩序。 注重生活規(guī)律和秩序,東西定位安放,科學合理安排日常事物的時間。
4.決心。 當做必做,決心要做的事應堅持不懈。
5.儉樸。 用錢必須于人于己有益。換言之,切忌浪費。
6.勤勉。 不浪費時間,每時每刻做些有用的事,戒掉一切不必要的行為。
7.誠意。 不欺騙人,思想要純潔,公正,說話也要如此。
8.公正。 不做不利于人的事,不要忘記履行對人有益而又是你應盡的義務。
9.中庸。 適度掌握分寸,避免極端。人若給你應得的處罰,你應當接受之。
10.清潔。 心靈的圣潔才有行動的清潔,說話做事簡明扼要。
11.鎮(zhèn)定。 勿因小事或普通的,不可避免的事故而驚慌失措。
12.貞潔。 除了為了健康或生育后代起見,切忌房事過度傷害身體或損害自己和他人的安寧與名譽。
13.謙虛。 仿效耶穌和蘇格拉底,也許有些朋友認為這些與我們所追求、想象的成功離得太遠,其實不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