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指導性教學理論
非指導性教學理論又稱人本主義教學理論,它是20世紀60年代產生于美國的一種教學理論,其代表人物是美國人本主義心理學家羅杰斯。“非指導性教學”理論強調人人都有學習動力,都能確定自己的學習需要;教學必須以學生為中心;教師是幫助學生探索生活、學業(yè)的促進者;教學的最終目標是促進學生的個性發(fā)展。“非指導性教學”理論不僅對美國20世紀60年代、70年代的教育實踐和教育理論產生了影響,而且包括對我國在內的其他國家的教育發(fā)展也起了積極地推動作用。
背景及代表人物
主要代表人物:(美)卡爾.羅杰斯。
非指導性教學理論其思想源于人本主義心理學。人本主義心理學的早期代表人物是馬斯洛(1908-1970)。20世紀50年代中期他在“人類價值新知識”研討會上發(fā)表了關于人的需要層次說。60年代初他和一些志同道合者發(fā)起成立了美國人本主義心理學會。1967年他本人擔任了美國心理學會主席。此后的人本主義心理學的“發(fā)言人”就是羅杰斯。注重情感交往,體現(xiàn)自我實現(xiàn)的價值,發(fā)展學生的創(chuàng)造性是人本主義學派教學論的思想特征,也是與其他教學論流派區(qū)別的分水嶺。
非指導性教學的涵義
羅杰斯的人本主義心理學是其“非指導性教學”的理論基礎。
羅杰斯在《學習的自由》一書中強調“充分發(fā)揮作用的人”有四個顯著特征:有洞察力、有創(chuàng)造性、有建設性、有選擇性。這樣,人就應按照他個人的興趣、愛好、經驗去塑造自己,充分挖掘自身的潛能,從而使人的個性得到充分、自由的發(fā)展,這些觀點都反映在羅杰斯的教學觀中。基于對“充分發(fā)揮作用的人”的特征的理解,羅杰斯在進行心理咨詢時指出。“非指導性”有四個基本特征:它極大地依賴于個體自身的成長,有助于通過自身的努力克服各種障礙;更多的強調感情因素,而不僅僅依靠理智因素去工作;更多的強調此時此刻的情景,而不是個體的過去;作為自然發(fā)展狀態(tài)而相互接觸。于是,羅杰斯也把心理咨詢中的“非指導性”方法移植到課堂教學中。羅杰斯指出,在非指導性教學中,教師扮演著一個促進者的角色,教師的作用是幫助學生探索生活、學業(yè)以及與他人的關系。這種教學理論旨在培養(yǎng)學生而不是控制學生,更多的是形成學生的學習風格和個性的發(fā)展。
羅杰斯對傳統(tǒng)的教育方式持激進的批評態(tài)度。因為傳統(tǒng)教育的主要特征是,傳統(tǒng)教學將教師和鼠標置于教學活動的核心地位,學生反倒成為奴隸了。羅杰斯主張廢除教師中心,提倡學生中心。學生中心的關鍵在于使學習具有個人意義。于是,羅杰斯富有激情地提出全盤否定傳統(tǒng)教學的口號。他認為人人都固有學習動力,都能確定自己的學習需要,之所以不能這樣是受到了學校(社會)的束縛。教學就是要把學生的自由解放出來,推動他個性的充分運轉,以達到人人自我確定,而敞開其創(chuàng)造力的目的。這樣,教師不是教學生怎樣學,而是提供學習的手段,由學生自己決定怎樣學。在學習中,教師只是顧問,應學生的要求參加討論,而非指導、更非操作。這就是“以學生為中心”的理論,傳播到歐洲被稱為“非指導性教學”。
羅杰斯倡導并發(fā)展起來的“非指導性教學”有如下特點:第一,“非指導性教學”要在課堂中創(chuàng)造一種接受的氣氛。第二,“非指導性教學”圍繞著發(fā)展學生個人和小組的目標而進行。第三,“非指導性教學”并不完全放棄教師的作用,而是強調師生的平等地位。
基本觀點
羅杰斯“以學生為中心”的教學理論和“非指導性”教學思想,充分體現(xiàn)了他的教學基本觀點。
1、教學必須以人為中心
羅杰斯提出了“以學生為中心”的教學觀。羅杰斯把自己在心理治療中的見識和思想遷移到教學之中,提出了一種“以學生為中心”的教學理論,應該說,這是“以病人為中心”理論的成功嫁接。怎樣才能獲得自由呢?羅杰斯認為需要有一種和睦的氣氛,有一種真誠、信任和理解的人際關系,使人在心理上產生一種安全感。這樣在教學中就必須“以人為中心”。羅杰斯主張創(chuàng)造一種良好的人際關系氣氛,使學生信任自己的體驗和價值,形成真實的自我概念。而只有在這個條件下,學生的創(chuàng)造潛能才能得到充分的發(fā)揮,生動活潑的、自主的、具有創(chuàng)造性和適應性的個性才得以形成和發(fā)展。
2、教學目標
羅杰斯認為,教育的目標是培養(yǎng)具有獨立人格和創(chuàng)造能力,能適應時代變化的新人。要培養(yǎng)這樣的人,處理好教育者和受教育者的人際關系是進行教學的關鍵,教師應把對學生的感情問題放在教學過程的中心地位。
3、教學原則
第一,我們不能直接教授他人,我們只能使他人的學習得以容易的展開。
第二,人們是抱著維持自己的構造或是強化自己的構造有所側重的學習的。
第三,同化帶來自己構造中的某些變化。
第四,學生對自身的學習與評價負有責任。
第五,也是最重要的原則,教師應把學生的感情和問題所在放在教學過程的中心地位,自己的發(fā)言要有所節(jié)制。
4、論師生關系
在“非指導性教學”的目標中,教師的主要職責是:創(chuàng)造一種真誠、接受、理解的氣氛,這種氣氛是真誠的關心和理解的傾聽;提供一些學生隨意支配的資源。由此可見,教師是學生的向導,是解決問題的樣板,是發(fā)動學生學習過程的催化劑,是學習過程中的助力,是學生能帶著他們的問題來拜訪的朋友。以學習者為中心的教學不是完全否定教師的作用,它否定的是傳統(tǒng)教學中忽視學生的要求,代替學生思考的指導,否定的是教師所扮演的“教授”的角色。
5、論學習過程
羅杰斯認為真切的學習是指與簡單地積累知識相區(qū)別的那種學習。羅杰斯對這種真切的學習內容、條件和方法提出了自己的意見。
首先,他認為只有“當知識是和被視為問題的那些情境相連時”,也就是被用來解決在學習者是一些重要的問題時,才能做到真切的學習。
其次,羅杰斯認為,人類具有學習的自然傾向。
第三,他認為要使這種真切的學習得到順利實現(xiàn),還需要教師在課堂上創(chuàng)造一種便于習得真切知識的氣氛。
最后,他認為真切的學習是一個變化發(fā)展的過程,它沒有終結也沒有結論。
6、論教學評價
羅杰斯并不反對教學評價,但他認為在“非指導性教學”中的評價應由學生本人作出,他反對外部評價。學生的自我評價是羅杰斯“非指導性教學”的一個重要特點。
7、教學模式
(1)創(chuàng)設有利于學生接受的氣氛。
(2)開放性探索,學生不受束縛,毫無顧忌地發(fā)表觀點,教師只應學生要求參加討論,發(fā)表自己看法,不對學生觀點作任何評論。
(3)個人或小組鑒別。教師提供資源,對探索結果進行反思和討論。可能沒有結論,這并不重要,因為探索的過程已經存在了,學生已經創(chuàng)造性的學習和工作了。如果學生希望教師講授,可針對討論內容進行講授,但不作結論和總結性發(fā)言。
理論的評價
優(yōu)點
充分肯定學生的主體地位。對調動學生的學習積極性,充分發(fā)揮其創(chuàng)造力具有積極意義;知情合一的獨到見解。羅杰斯對影響學生潛能發(fā)揮的條件的探索和他主張人際關系、情感態(tài)度是影響潛能發(fā)揮的主要條件的觀點,正是行為主義和認知學派所忽視的一個重要方面。
不足
“非指導性”教學模式削弱了教師在教學中應起的作用,同時,它完全放棄課程內容對學生的教育作用,對教學也是有害的;以興趣為轉移的教學主張對學習的效率和對知識掌握的質量上是有影響的;另外良好的人際關系是學習的條件,但是一定心理緊張也是導致學習的一個必要條件。
重過程、不重結論;
重愉悅,不重技能;
重潛能,不重形成;
重學生,不重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