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jīng)引發(fā)的混亂
人們一提陽明心學,第一反應便是“致良知”、“知行合一”,稍微有所了解得都能說上一兩句。殊不知,對于“知行合一”,陽明自己是否定的。
原因是在“知行合一”提出之后,不僅未能將學生引入心學大門,還曾經(jīng)引發(fā)了學生思想的混亂。
《王陽明年譜》曾這樣說:“先是先生赴龍場時,隨地講授,及歸過常德、辰州,見門人冀元亨、蔣信、劉觀時輩俱能卓立,喜曰:謫居兩年,無可與語者,歸途乃幸得諸友!悔昔在貴陽舉知行合一之教,紛紛異同,罔知所入。”
可見,對于提出“知行合一”,陽明是后悔的。
為什么會出現(xiàn)這種現(xiàn)象?筆者認為,知行合一的提出,是陽明傳道授業(yè)初期的一種嘗試。但是因為經(jīng)驗不足,提法并不成熟。
《王陽明年譜》中,提到過這樣一大段關于“知行合一”話:
“后徐愛因未會先生知行合一之訓,決于先生。先生曰:“試舉看?!睈墼唬骸叭缃袢艘阎府斝ⅲ之?shù)芤?,乃不能孝弟,知與行分明是兩事?!毕壬唬骸按吮凰接魯喽?,非本體也。圣賢教人知行,正是要人復本體,故《大學》指出真知行以示人曰:‘如好好色,如惡惡臭。’夫見好色屬知,好好色屬行。只見色時已是好矣,非見后而始立心去好也。聞惡臭屬知,惡惡臭屬行;只聞臭時,已是惡矣,非聞后而始立心去惡也。又如稱某人知孝,某人知弟,必其人已曾行孝行弟,方可稱他知孝知弟:此便是知行之本體?!睈墼唬骸肮湃朔种袨槎?,恐是要人用工有分曉否?”先生曰:“此正失卻古人宗旨。某嘗說知是行之主意,行是知之功夫;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已可理會矣。古人立言所以分知行為二者,緣世間有一種人,懵懵然任意去做,全不解思惟省察,是之為冥行妄作,所以必說知而后行無繆。又有一種人,茫茫然懸空去思索,全不肯著實躬行,是之為揣摸影響,所以必說行而后知始真。此是古人不得已之教,若見得時,一言足矣。今人卻以為必先知然后能行,且講習討論以求知,俟知得真時方去行,故遂終身不行,亦遂終身不知。某今說知行合一,使學者自求本體,庶無支離決裂之病?!?/p>
這里,最關鍵的就是兩句話就是“圣賢教人知行,正是要人復本體”,“某今說知行合一,使學者自求本體”。
復得本體,這個本體是知的本體還是行的本體?抑或是知與行的本體?通過文中意思,很容易就得出,知行的本體是一樣的,是一體的。對此,陽明十分清楚。但是,他不僅需要自己清楚,也要叫學生們清楚。
所以,陽明從平常人經(jīng)常分裂開的“知與行”入手,叫同學們嘗試將“知與行”合到一起。陽明的出發(fā)點無疑是為了有個教學的“把柄”。但是這個“把柄”不僅未起到作用,反而造成更大的困擾。
原因是,陽明并未直接說出知行本一,而是預設“知行”為二。(假若為一,何談“合”字?)以“知行”為二為前提,教學生將“知行”硬合到一塊,結果事與愿違,學生們無所適從,“紛紛異同”,眾說紛紜,也許因此 “辯論”一番,總之是思想無法統(tǒng)一到一塊。
其實,陽明無意當中犯了朱熹所提“格物”之病。十幾年前,陽明正是深信朱熹所說,硬去格竹,但是心與物依然判若為二,結果大病一場。
到了陽明去教學生,雖然主觀上提的是“權法”,但在客觀上不小心照樣落了朱熹的“窠臼”。還好,陽明及時悔悟,不久以后便找出問題所在。
可以發(fā)現(xiàn),自此以后,陽明便極少主動提“知行合一”。
有了此次的教訓,對于所提教學的“把柄”,他是謹慎多了。經(jīng)過多年的提煉,五十歲時才提出“致良知”。
并且,在正式提出之前,他對“致良知”是暗中檢驗多次的,用他自己的話說是“致良知”是“經(jīng)宸濠、忠、泰之變”等大風大浪中驗證的。
“是年先生始揭致良知之教。先生聞前月十日武宗駕入宮,始舒憂念。自經(jīng)宸濠、忠、泰之變,益信良知真足以忘患難,出生死,所謂考三王,建天地,質鬼神,俟后圣,無弗同者。乃遺書守益曰:“近來信得致信得致良知三字,真圣門正法眼藏。往年尚疑未盡,今自多事以來,只此良知無不具足。譬之操舟得舵,平瀾淺瀨,無不如意,雖遇顛風逆浪,舵柄在手,可免沒溺之患矣?!币蝗?,先生喟然發(fā)嘆。九川問曰:“先生何嘆也?”曰:“此理簡易明白若此,乃一經(jīng)沉埋數(shù)百年?!本糯ㄔ唬骸耙酁樗稳鍙闹馍先?,認識神為性體,故聞見日益,障道日深耳。今先生拈出良知二字,此古今人人真面目,更復奚疑?”先生曰:“然譬之人有冒別姓墳墓為祖墓者,何以為辨?只得開壙將子孫滴血,真?zhèn)螣o可逃矣。我此良知二字,實千古圣圣相傳一點滴骨血也?!庇衷唬骸澳秤诖肆贾f,從百死千難中得來,不得已與人一口說盡。只恐學者得之容易,把作一種光景玩弄,不實落用功,負此知耳?!?/p>
這一段話,可見主人公對“致良知”的得意。
“致良知”可以說是直指本體--良知即是本體,本體是無對待的,是單一的。這是心學的最大特點--簡易直接,直接點出本體?!爸泻弦弧鳖A設為二,是有對待的,單單是這一點,高下立見。所以,致良知提出以后,知行合一便不必再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