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導讀:
全球葡萄酒種類繁多,品牌林立,價格檔次參差懸殊,面對這樣一個令人眼花繚亂的龐大的供應體系,消費者馬上陷入選擇困難癥是可以預料的,即便是專業(yè)人士如非經過系統(tǒng)訓練,也難免無所適從,甚至指鹿為馬誤導消費者。
有沒有一個簡單的手段讓人們從這種紛亂焦慮的困境中解脫出來?答案是有的,鑰匙就是“原產地控制命名制度”。因為世界各國對于葡萄酒管理的法律規(guī)范,其模式基本上都呈現(xiàn)兩個基本原則:一是突出“原產地”,二是“分級管理”。
這兩個原則在歐盟國家(EU)共同通過的葡萄酒地理標識Geographical Indication(縮寫GI)管理法案中體現(xiàn)得非常清晰:首先,所有的葡萄酒均以是否在酒標上標注產區(qū)名稱為標志,被分成兩個大類:一類是標注了產區(qū)名稱的葡萄酒,即具有地理標識的葡萄酒;另一類是沒有標注產區(qū)名稱的葡萄酒,即不具有地理標識的葡萄酒。而實行GI制度管理的葡萄酒又具體分成兩個大級別進行管理,即原產地命名保護Protected Denomination of Origin(縮寫PDO)和地理標識保護Protected Geographical Indication(縮寫PGI)。在這兩個級別項下再進行細分。
原產地命名保護PDO是最重點的部分,它是歐盟出于保護和控制精品葡萄酒生產的目的而制定的,在這個級別管理中,它要求要明確給于產品以清晰的、特定的產區(qū)或國家定義,并用相應的法律來保障對生產的控制,要求產品必須是有特殊性的,產品要求是傳統(tǒng)的,從原料到生產環(huán)節(jié)以致最終包裝都要符合原產地原則,即必須在標識指明的區(qū)域內進行。這些法規(guī)具體落實到歐盟各國家的法律制度制訂方面,大體上都大同小異,但允許使用各自的習慣性術語,最典型的是以下四個國家的原產地命名控制制度:
法國:Appellation d'origine protégée(縮寫AOP)
意大利:Denominazione di origine protetta(縮寫DOP)
西班牙:Denominación de Origen Protegida(縮寫DOP)
葡萄牙:Denominao de origem protegida (縮寫DOP)
換一個角度去理解,基本上可以考慮葡萄酒可劃分為優(yōu)質酒Quanlity Wine 和餐酒Table Wine兩大類型,以原產地為抓手進行分級管理,也就是說精品酒原則上會產生在PDO這個控制最嚴格的監(jiān)管級別上的高級酒范圍里,其他PGI或非地理標識產品基本上都可以定義到餐酒級別的管理范圍內。
事實上,歐盟的這個法律管理制度并不限于葡萄酒,它被廣泛應用于歐盟國家的農產品、飲料和食品上,如火腿、奶酪等都實行這種原產地命名控制保護制度,其中走在前面,為后世各國楷模的是法國。在歷史上,法國最早于1410年就由國王給洛克福特奶酪Roquefort發(fā)放了一個特別證書,從而為這一種原產于法國南部的洛克福特鎮(zhèn)的用當地綿羊羊乳制作的藍玫奶酪提供了一個原產地生產和商標保護的先例,到1791年洛克福特奶酪協(xié)會成立之后開始制定頒布相關的原產地生產標準和規(guī)范措施,這是最早的原產地命名控制制度的案例。
回歸到葡萄酒,現(xiàn)今法國原產地命名控制制度的原型是Appellation d'origine Controlee(縮寫AOC)。下面我們就以法國的AOC的管理框架和歷史演變過程為例子,對原產地命名控制制度進行詳解:
催生法國原產地命名控制制度的背景事件就是18世紀后半期爆發(fā)的根瘤蚜蟲災害,這場蟲災首發(fā)于法國隆河谷,很快就席卷全法,幾乎摧毀了法國所有的葡萄園,最直接的結果就是因為葡萄酒原料短缺,造成了假酒泛濫,比如大量不是原產地種植的葡萄品種釀制的葡萄酒被拉到波爾多、勃艮第、香檳等著名產區(qū)罐裝并標注成這些產區(qū)的酒高價售出等等行為。法國政府不得不出臺了大量限制政策來制止這樣那樣的造假行為,包括1905年頒布的取締假冒產品法令和1908年頒布的產地限制法令,但收效并不明顯甚至因為損害相關地區(qū)的廠商和葡萄酒農的利益關系造成社會事件。例如,1892年法國最高法院裁定了香檳酒CHAMPAGNE的名字只能歸屬于香檳地區(qū)的起泡酒作為商標使用,這個裁定結束了香檳地區(qū)從盧瓦爾河谷引進葡萄酒生產香檳的歷史。而傳統(tǒng)上,香檳的核心產區(qū)是馬恩省的三個區(qū):蘭斯Montagne de Reims,白丘Cute des Blancs和馬恩河谷Vallée de la Marne,與之相鄰的兩個省埃納省Aisne和奧布省Aube都經常為馬恩省供應釀酒葡萄。1903年,香檳產區(qū)界定委員會只將香檳產區(qū)界定為馬恩省五個區(qū)中的三個,而把其他兩個區(qū)和相鄰的兩個省剔除,這樣就使得假酒問題擴大化,以致于奧布省在1908年發(fā)生大規(guī)模的抗議,憤怒的農民們甚至沖進了馬恩省大肆破壞,法國政府不得不動用軍隊來維持次序,一時間抗議最嚴重的奧布省幾個鎮(zhèn)子里,街上的軍人比參加抗議的農民還要多。事件持續(xù)發(fā)酵到了1911年6月,法國政府只好更改法令,把奧布省歸入“二類香檳產區(qū)”以平息事態(tài)。
作為假酒泛濫的重災區(qū),1935年開始,位于法國南部隆河的教皇新堡的葡萄酒農和酒商為保護自身利益,在羅伊男爵Baron Pierre Le Roy 的組織下成立了行業(yè)協(xié)會著手草擬教皇新堡的種植生產標準和組織監(jiān)管措施,并在1936年獲得了法國農業(yè)部的第一個AOC認證。這樣世界上第一個葡萄酒原產地命名控制制度得以誕生。
根據制度要求,AOC認證由法國國家產地命名和質量管理委員會INAO負責認定和監(jiān)督管理,要求對產品的產區(qū)進行明確定義,對于生產廠家、原料產地、生產地區(qū)和生產工藝、包括裝瓶地點、產量控制和工藝標準等方面都有具體的限制要求,并制定法律嚴格控制生產。按這個體系思路,法國葡萄酒的分級實行的是四級管理(如圖):
位于金字塔最底層的級別是日常餐酒,有非法國本土葡萄為原料但在法國生產和灌裝的VDT(Vin de Table),和用法國葡萄生產和灌裝的餐酒VDF (Vin de France),這個級別的產量占到了全部產量的38&以上。
比VDT高一個級別的餐酒是指明地理區(qū)域的地區(qū)餐酒VDP (Vin de Pay) ,這個級別的產量大約為全部產量的25%,法國總共劃分有五個VDP大區(qū),其中最大最有代表性的是包括了法國南部四省的奧克地區(qū)餐酒。
位于金字塔第三層的是一個過渡性級別:優(yōu)良地區(qū)餐酒VDQS (Vin Domilite de Qualite Superieure),這個是一款地區(qū)餐酒向頂層級別提升申請時必須經過的考驗期過渡性級別,所以產量非常少,只有全部產量的4%,而且市場價值也不大。
金字塔的頂層是法定產區(qū)酒AOC (Appellation d’Origne Controlee),大約35%的產量屬于這個級別里,其中還可以進一步進行細分,從大區(qū)級、次產區(qū)到村莊級,一直到特級葡萄園或列級酒莊。圖例如下:
(左為:奧克地區(qū)VDP 右為:圣愛美容AOC)
這樣的分級管理方法令葡萄酒的質量和價值變得有跡可循和產區(qū)特性清晰突出,奠定了葡萄酒的分級標準,因而成為后來歐盟和其他國家制定葡萄酒法律分級制度的樣本和模仿對象。
1992年歐盟葡萄酒PDO制度確立,法國作為歐盟國家的領頭羊,開始引進歐盟標準的分級制度,即AOP體系(Appellation d’Origne Protégée),到2009年開始法國政府出于貫徹推進歐洲一體化進程的目的,開始大力推廣AOP體系并計劃強制實施。
根據這個變動,原來的四級管理變成現(xiàn)在的三級管理,AOC級別的葡萄酒自動專屬于AOP這個級別,而VDQS過渡級被取消,原來的VDP自動轉換為IGP(意為產區(qū)標識保護葡萄酒Indication Geographique Protégée),而最底層一級轉換為VSIG(無產地標識葡萄酒Vin Sans Indication Geographique),包括酒液來自歐盟在法國灌裝的葡萄酒(即歐盟餐酒VCE)。
不過隨著近年來歐盟內部混亂不斷,特別是英國脫歐帶來的“地震”效應,歐洲一體化進程實際上已經停滯,這樣當前還維持著AOC/AOP兩套體系并存的局面。
世界上唯一能與法國葡萄酒抗衡的傳統(tǒng)國家非意大利莫屬,無論在葡萄品種和酒種的品類、葡萄酒的生產和消費體量等各個方面均于法國不相上下,其釀酒歷史更是遠遠早于法國,但意大利是一個馬賽克式的碎片化國家,民風疏懶不拘小節(jié),因此在法律制度建設方面比法國落后不少,在法國人早已實行控制產量、提高種植密度幾個世紀,并且建立和完善了原產地命名控制制度很長一段時間以后,意大利人還在從事粗放式地種植葡萄,還在葡萄田間種植馬鈴薯等其他農作物。
到了1963年,企圖奮起直追的意大利終于制訂好了他們自己的法定產區(qū)命名控制制度Denominazione d’Origine Controllata,(縮寫DOC),這是一個以法國的AOC體系為藍本的意大利DOC/DOP體系,最初只有法定產區(qū)酒DOC和餐酒VDT兩個等級,1992年后又在VDT之上設立了地理標識地區(qū)餐酒IGT,大致類似法國VDP的級別,1980年又在DOC之上增加了一個最高級法定產區(qū)命名控制保證DOCG (即Denominazione d’Origine Controllata e Garantita)。
(左為 巴洛羅DOCG 右為 威尼托 IGT)
不過意大利在制度執(zhí)行起來后管理得比較混亂,比如最早只有18個DOCG產區(qū),在20年間驟增到36個,各個DOCG之間品質參差巨大,而DOC更是多達300多個。跟進歐盟分級管理之后,DOCG和DOC兩個高級別被合并成只有一個級別:DOP,而原來的IGT則相應地轉變?yōu)镮GP。
西班牙的分級制度修改完成于1972年,餐酒級別包括:
VDM,只要是葡萄酒就行;
VC,要求標注地理名稱;
VDLT,相當于法國的地區(qū)餐酒VDP。
西班牙的法定產區(qū)酒則類似意大利的樣子,分DO和DOC兩級,最高級是DOC,迄今為止只有三個產區(qū)或獲得這項認證,包括歷史悠久的里奧哈Rioja和普里奧拉托Priorat,以及上世紀60-70年代才建立起來的新興優(yōu)質產區(qū)杜埃羅河Ribera del Duero。
(杜埃羅河DOC)
除了舊世界國家,也有其他新世界國家陸續(xù)訂有類似法國的AOC體系的原產地命名法規(guī)制度,例如澳大利亞的GI體系,美國的AVA體系,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