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日報記者 操秀英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以下簡稱“自然科學基金委”)近日在官網發(fā)布關于科研誠信違規(guī)違紀案件查處的情況通報。通報指出,對存在申請書抄襲剽竊問題的天津大學戴路、存在論文抄襲剽竊問題的南京大學梁瑩等8名責任人給予通報批評,對上述相關人員分別給予撤銷已獲資助基金項目、追回已撥資金,取消一定年限申請或評審資格等不同程度的處理。
通報介紹,近日,湖南大學一碩士生抄襲他人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申請書一事,自然科學基金委接到舉報后予以高度重視,及時責成湖南大學依規(guī)依紀對有關評審專家過失泄露評審材料事件進行嚴肅查處。同時,自然科學基金委以此案例為警示,對參加2019年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評審的專家進行了再次提醒,要求嚴格遵守知識產權保護、保密規(guī)定,落實責任。
通報指出,除對上述8位責任人給予通報批評外,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還按照情節(jié)輕重、依據相關規(guī)定對其他38位存在抄襲剽竊、冒簽姓名、提供虛假信息、重復發(fā)表等違規(guī)行為的責任人分別給予了談話提醒、書面警告、內部通報批評、撤銷已獲資助基金項目、追回已撥資金、取消一定年限申請資格等相應的不同程度處理。
來源:科技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