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王某(40歲,男)和朱某(36歲,女)兩人都屬于二婚,且兩人結婚時均將孩子給了對方。朱某離婚的原因是身體不好,生不了孩子,雖然自己長得還是挺漂亮的。王某與前妻離婚的原因是自己特別喜歡網(wǎng)絡賭博,輸?shù)袅怂械募耶a(chǎn),包括房子。朱某通過介紹與王某相識結婚,并不知道王某以前有賭博的惡習。王某和朱某結婚后,網(wǎng)絡賭博是不敢了,但是因為手里有了點閑錢,開始了和人扎金花賭博,輸了錢之后,王某借了一起玩牌的劉某(男,50歲)5萬塊錢,這5萬塊錢也很快輸?shù)袅?。劉某到王某家要賬,見到朱某后,感覺朱某長得不錯,于是向王某提出想與朱某發(fā)生性關系抵債,王某思索再三默許。某天,王某把朱某灌注后,劉某便與朱某發(fā)生了性關系。后來朱某無意間醒來發(fā)現(xiàn),于是報案。
本案系真實案件,筆者只是對原案人物姓名進行了模糊化處理,保留了原案的事實。我們假定本案的事實已經(jīng)查清楚,據(jù)以定案的證據(jù)也確實、充分。下面筆者結合法律規(guī)定以及法律原理對此案進行簡要分析,不到之處請各位批評指正。
王某和劉某兩人均構成強奸罪
《刑法》第236條 【強奸罪】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奸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25條 【共同犯罪的概念】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強奸罪中的其他手段是指采取暴力、威脅意外的的使被害婦女不知抗拒、不敢抗拒或者不能抗拒的手段。常用的手段有:用酒灌醉或者利用麻藥麻醉;利用婦女熟睡之機;冒充婦女的丈夫或者情婦。本案劉某和王某分工協(xié)作,由王某灌醉朱某,而由劉某實施強奸,兩人是共同犯罪,均構成強奸罪。
有人會有疑問:王某作為朱某的丈夫,他也會構成對自己妻子的強奸罪么?
雖然司法實踐中雖然認定的案例不多,其實在刑法理論上是存在婚內(nèi)強奸的。在本案中,雖然王某沒有實行強奸的行為,但是兩人共同共謀,分工明確,均構成強奸罪,應當都是主犯。
王某欠劉某的債務屬于賭債,屬于非法債務,不用歸還
《關于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11條 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為了進行非法活動而借款的,其借貸關系不予保護。
劉某在是賭桌上把錢借給了王某,而且劉某也是參賭的人員,因為這個債務明顯就是王某為了賭博而進行的借款,根據(jù)上述11條的規(guī)定,這種進行非法活動的賭債是不受法律保護的。意思是:這個債務,如果沒有給,可以不用給,如果已經(jīng)給了,要求歸還,法律也不保護。
而且,對參賭的人員,公安部門可以根據(jù)有關情節(jié)進行拘留和罰款,當然賭資應該全部沒收。
結語:一入賭場深似海,從此親人似路人。王某開始進行網(wǎng)絡賭博,葬送了自己的婚姻。而再婚后,依然陷入了賭博之中。更可恨的是竟然灌醉自己的妻子,讓別人和自己的妻子發(fā)生性關系。在譴責王某和劉某的同時,這個案件給我們的啟示是:遠離害人害己的賭博惡習,這不是危言聳聽,很多人都有前車之鑒,否則妻離子散是你,變的如魔鬼的也是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