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切實關愛留守兒童,真正做到“服務兒童、服務家長、服務社會”, 落實人本理念,為校區(qū)內(nèi)留守兒童健康、快樂、全面成長提供教育保障,使教師在實際行動中充分發(fā)揮光和熱,有效解決留守兒童的教育問題?,F(xiàn)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結對幫扶的對象。
以留守兒童為幫扶對象,特別是學習較差、性格缺陷、心理障礙、行為偏極、安全隱患較嚴重的留守兒童。
二、結對幫扶的目標和原則。
結對幫扶要切實做到“四個一”。即:每一名教師至少有一名留守兒童作為結對幫扶、談心的對象;教師每月至少與幫扶、談心的對象談心一次;教師每學期至少上門看望留守兒童一次;教師每年至少給留守兒童送溫暖一次。按照因人而異、注重實效的原則,形式多樣地開展教職工與留守兒童的結對幫扶、談心活動,促進留守兒童身心健康發(fā)展。
三、結對幫扶工作的內(nèi)容。
1.宣傳《義務教育法》等保護少年兒童權益的法律法規(guī),增強留守兒童監(jiān)護人的法律意識,教育留守兒童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2.對留守兒童中的學困生,責任教師要優(yōu)先輔導,具體分析學生的學業(yè)情況,制定學習幫扶計劃,明確幫扶時間、內(nèi)容和階段性效果。每個留守兒童由老師牽頭確立一名學習幫手,教師要對結對幫扶效果進行定期檢查。
3.對留守兒童中的貧困生,學校優(yōu)先照顧,對他們“多看一眼,多問一聲,多幫一把”,使學生開心、家長放心。留守兒童患病時,要及時診治,悉心照料。責任教師要指導學生學會生活自理,養(yǎng)成文明健康的生活習慣。
4.學校定期召開幫扶教師、留守兒童、監(jiān)護人座談會,各種活動,組織留守學生積極參與,使他們生活在歡樂、和睦的氛圍中,找到回家的感覺,增強學習、生活的信心,體會到學習的快樂、成長的快樂。
5.教師要定期走訪,與監(jiān)護人交流后,要及時反饋兒童的情況,做好兒童的思想工作。讓留守兒童在老師、同學群體中成長,對已缺失的家庭教育進行補償,使他們走出孤獨。
四、結對幫扶的形式。
根據(jù)幫扶對象的學習成績、心理狀況等具體情況,采取多種形式開展結對幫扶,主要有以下兩種形式:
1.主要由各班語數(shù)教師對該班留守兒童實施幫扶、談心工作。
2.結合學科教學。主要由各任課教師結合本學科教學的特點,對留守兒童進行思想教育。
五、結對幫扶的要求。
1.高度重視結對幫扶工作,明確自身責任,特別是黨員要發(fā)揮先作用鋒模范,切實關愛留守兒童,使其健康、快樂地成長。
2.堅持“以人為本”,做到以誠待人、以情感人、服務育人。針對留守兒童的不同情況,采取不同方式方法,有的放矢,因人而異,使其改正不良的思想、行為習慣,養(yǎng)成良好、高尚的品質。
3.認真執(zhí)行幫扶制度,本著對兒童負責、對家長負責的態(tài)度開展活動。與留守兒童談心,要先根據(jù)留守兒童的不同特點確定談心主題,并做好記錄。
六、結對幫扶工作的督促與評價。
結對幫扶工作的督促與評價由留守兒童管服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實施,每學年進行一次全面考核,及時通報工作情況,完善制度,促使我校留守兒童管理服務工作扎實、穩(wěn)步推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