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事論事,這位王先生的視頻來自于被虐待孩子的父親,通過家庭內(nèi)的監(jiān)控視頻,王先生把這段視頻公布在網(wǎng)上,又沒打馬賽克,本身既侵犯了別人隱私,還可能涉及未成年人保護法律。無論法律還是道德角度,都是不合規(guī)的。對于相關(guān)行政處罰,是可以理解的。
但是正如很多網(wǎng)友感覺不平的,是他所在的公司,也因此炒了他的魷魚。這的確讓人心里感覺堵——似乎好人太難當了。如果沒有王先生曝光這件事,那個女孩還不知道會受多少虐待。這件事也讓家暴和虐童現(xiàn)象得到更多更廣泛的關(guān)注,促使整個社會去重視去思考,有利于社會走向文明,消除社會隱患……
做好人比做壞人難:因為干壞事往往只需要平衡利弊、考慮得失;但做好人就不同了,有時候事發(fā)突然,你根本來不及評估個人得失,考慮風險。這就好比當年那個跳進糞池子里救了一個老農(nóng)的大學生張華——爭論這件事做得值不值其實并沒有意義,因為好事的“好”,是一個道德倫理價值的評估,而非利益評估。有時候借給人十元錢比捐贈一萬塊錢更值得,用實用功利來評判倫理價值,本身就是一種摧毀道德價值體系的思維方式。
虐童案如果沒有這位王先生出于義憤發(fā)出視頻,可能永遠沒有人知道女孩受到禽獸般的對待。王先生做這件事的一些具體方式,可能的確有違法規(guī)之處,但任何一個好人都會來做這件事,不用評估結(jié)果,不用考慮風險。
相比之下,王先生的公司確實冷酷而且毫無人情味——解聘王先生,給想做好人的人迎頭痛擊:要大家做好事的時候,更多地評估風險,更多地考慮做好人的代價。公司既不能代表法律,也不是道德法庭。作為一個員工,做了好事,想當個好人,本應得到公司的呵護。但公司給出的理由,是他的行為“不符合公司價值觀”。這是一件很可笑的事,公司把自己放置在道德法官的角度,而且這種所謂的價值體系也是值得商榷的。
那么,這家公司的價值觀是什么呢?不當壞人,但也不要當好人。
什么叫不當壞人,也不當好人?那只能當路人甲:我靜靜地看著,什么也不做。路人甲是最沒有風險的:你不傷害別人,也不要想幫助別人。因為傷害別人你是壞人,會受到道德法律雙重的制裁;幫助別人你是好人,但可能給你自己帶來傷害。請別忘記好人、壞人是一種倫理評價,那么也意味著有時候你當路人甲,也等于站進了壞人的隊列中。有時候不作為,也就等于是做壞事:當官的不作為,是對官職的褻瀆;執(zhí)法的不作為,是對法律的玷污;看壞人作惡而不作為,那就是助惡……路人甲,也就不自覺地當了壞人。
這樣看來,難度系數(shù)最高的是當好人,其次是當路人甲,多數(shù)時候,當壞人更容易——這實在是社會的荒誕。然而王先生的公司不由分說地炒了這個做好事的員工,這是最現(xiàn)實的教材。這個公司在事情發(fā)生后,立刻把自己變成了路人甲,它覺得當路人甲是自己的價值觀體現(xiàn)。這確實與王先生的價值觀不一樣。
這家公司的行為冷酷地把一個好人置于危險境地,讓你做好事的時候膽戰(zhàn)心驚,生怕把好事變成對自己十分不利的壞事。而我們只能感到悲涼:誰還愿意當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