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是我國歷史上一個由游牧民族建立的統(tǒng)一政權,他們驍勇善戰(zhàn),騎在馬背上打天下,這點不可否認,但與此同時,野蠻不化、不懂先進文明禮儀也是其一大特征。
這一點,在他們入關之后制定的規(guī)矩制度上體現(xiàn)得淋漓盡致。而且,其中一項針對格格們指定的奇葩婚俗,更是導致了大多數(shù)格格結婚后沒有孩子。
最初,滿族所有的未出嫁女子都叫格格,是一個很普通的稱呼。清太宗以后,重新做了規(guī)定,只有出身高貴的滿族女子才可稱作格格,比如皇帝以及王公大臣的女兒。這時,格格才成為身份尊貴、金枝玉葉的代名詞。
生在皇家,會受到許多約束,會有很多身不由己,尤其是身為女子的格格們,她們的婚姻大事,大部分是由皇家做主,自己沒有選擇權。
格格嫁給駙馬時,自己并不是第一個跟駙馬睡覺的人。在此之前,會有宮女前去“試婚”,與駙馬同床共枕一晚,沒發(fā)現(xiàn)什么問題時,格格再如期出嫁,宮女則作為奴婢陪嫁。
按照清朝的規(guī)定,新婚的第二天,格格就會與駙馬分住在兩所不同的宅子。因為格格身份尊貴,是金枝玉葉,沒有她的召見,駙馬不得私自進入格格宅子與其同床共枕。
格格出嫁的時候,還有一個特殊“奶媽”作陪,這個奶媽的指責,就是幫格格傳達信息,通知駙馬爺前來相聚。
清朝格格出嫁的時候,大多數(shù)年紀都比較小,十二三歲、十五六歲的樣子,因此新婚當天一般都只是走走程序?;楹笙胍€馬睡一起,必須要先向“奶媽”申請,得到“奶媽”的同意才行??梢哉f,這位陪嫁“奶媽”對格格的私生活有著絕對的掌控權。
如果格格比較靦腆,那新婚之夜以后,基本不會主動提出要求,懷孕這事需要兩個人的共同努力。但格格羞于開口,最后就釀成了沒有子嗣的悲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