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guān)于勇哥讀史
古代有一種寶劍,叫尚方寶劍。
這種寶劍由皇帝賜予給大臣,持有尚方寶劍的人就等于是皇帝的化身,擁有先斬后奏的權(quán)力。
據(jù)《前漢書 朱云傳》載:朱云上書皇帝時稱:“臣原賜尚方斬馬劍,斷佞臣一人以厲其余。”朱元璋的軍師劉伯溫也曾說過:“先封尚方劍,按法誅奸贓?!庇纱丝梢?,持有尚方寶劍的人權(quán)力很大,可以相機殺殺殺。
我們常在古裝戲里看到這樣的場面,當奸臣橫行無忌,連忠臣都落了下風(fēng)時,就會有一把神奇的尚方寶劍出現(xiàn),于是,正義伸張,奸臣授首,皆大歡喜。
正如有矛就有盾,古代還有一種金牌,叫免死金牌。
免死金牌的正式名稱叫“丹書鐵券”。由皇帝頒授給皇族、功臣、重臣等人,讓他們世代享受優(yōu)遇,或在犯罪后免于刑事處罰,甚至赦免死罪。
據(jù)記載,最早頒授免死金牌的是漢高祖劉邦。在北魏時期,有的大臣為了身家性命,主動向皇帝乞求免死金牌 。宋太祖趙匡胤發(fā)動“陳橋兵變”,從后周柴家手中謀得皇位,為了安定政局,安撫人心,就賜予柴氏“丹書鐵券”,還下旨厚待柴氏子孫。明朝時期更是大規(guī)模賜予“金書鐵券”,連魏忠賢的侄子魏良卿都獲得過這樣一塊免死金牌。
一個有趣的問題來了,當持有尚方寶劍的人遇到持有免死金牌的人時,前者能不能殺掉后者?
勇哥先說答案:不能。為何不能?
這基于兩點原因。
一是尚方寶劍斬殺官員,有明確的權(quán)限。
明朝末期,楊嗣昌兵部尚書圍剿李自成起義軍時,曾申請使用尚方寶劍,他在報告中說:“巡撫不用命,立解其兵柄,簡一監(jiān)司代之;總兵不用命,立奪其帥印,簡一副將代之;監(jiān)司、副將以下,悉以尚方劍從事?!?/p>
這就是說,對于巡撫、總兵以上的地方大員,均不能斬殺,最多可以就地免職。對于監(jiān)司、副將以下的低階官員,才能請出尚方寶劍“先斬后奏”。
再看免死金牌 。前面說過,免死金牌一般都是頒授給皇族、功臣、重臣,這些人位高權(quán)重,遠遠超過巡撫、總兵一類地方大員。想用尚方寶劍斬殺他們,門兒都沒有。
二、用尚方寶劍殺不該殺的人,后果會很嚴重。
袁崇煥是明朝末期的抗清名將,他統(tǒng)帥重兵多年經(jīng)營遼東,數(shù)次打敗清軍,深得崇禎皇帝寵幸和重用。然而,他因為擅自殺掉為人驕恣的毛文龍,受到崇禎皇帝的嚴厲懲罰。
原因很簡單,毛文龍是左都督平遼總兵官,官職雖然低于袁崇煥,可依然屬于手持尚方劍只能撤職不能擅殺的官員。袁崇煥殺掉了他,后來被崇禎皇帝以“擅殺島帥(毛文龍)”等罪名處以凌遲之刑。
同時,尚方寶劍一般只用于領(lǐng)兵作戰(zhàn),在戰(zhàn)場上使用;以及一些特殊的臨時場合,用完了就完了。而且,大臣使用尚方寶劍后,還需要向皇帝打報告,報告事件的來龍去脈,以及“先斬后奏”的合理性。如果皇帝覺得該大臣濫用尚方寶劍,他很可能會被追責(zé)。
那么,連尚方寶劍都斬殺不了的免死金牌,是不是真的就“世代免死”?誰能收拾免死金牌呢?
只有一種人,皇帝,可以對付得了免死金牌。
免死金牌由皇帝頒授出去,自然也能由皇帝收回來。殺掉持有免死金牌的大臣及其后代,也是分分鐘的時期。
朱元璋登基后,頒授了34塊“金書鐵券”。然而,并沒有什么卵用。后來,正是朱元璋他老人家,將這34塊“金書鐵券”的大部分持有者,以各種理由給殺掉了。
因此,在古代,真正至尊無上的不是尚方寶劍,也不是免死金牌,而是皇權(quá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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