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方面,因此在中國古代一些命理學家就把
五行生克觀念引進了算命術中,如五行生克關系的
六親卜卦中,就是以我為中心相搭配,同我者為兄弟(也視為爭奪財源之人)、克我者為官鬼(官方或災病)、生我者為父母(或上級)、我生者為子孫(或財源)、我克者為妻財(妻子、情人或金錢)。這樣,經(jīng)濟發(fā)跡起來的人往往在成長時環(huán)境艱難,有的自小失去父母,因妻財旺克父母。假如我為土,土為火生,火為父母,水因土克為財,水旺必克火;而我為土,木克土,克我者為官鬼,則官鬼為木,木因水生,水旺(土克者為妻財)則生木,即妻財旺生官鬼,按此理,則官場一帆風順者,大多“妻財”也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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