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伊索寓言》里,有一則故事:有一只狼在河邊喝水,看見河的下游有一頭羊正低頭喝水,狼很生氣地對羊大喊大叫:“你把河水弄骯臟了,讓我喝臟水,我要把你吃掉報(bào)仇!”,羊作出反駁:“你在上游,我在下游,我怎樣把河水弄臟呢?即便是弄臟了,你也喝不到!”,狼立刻找到另一個更好的理由:“嘿嘿,你沒有弄臟水,但是你的祖先曾經(jīng)在上游把河水弄臟了,你的祖先做錯事,你必須承擔(dān),所以我還是要把你吃掉!”可憐的羊就這樣被狼吃掉了。
在競爭激烈的商場,在爾虞我詐的社會,在人吃人的叢林,你要選擇做被吃的“羊”,還是選擇做吃羊的“狼”?
你們千萬不要可憐羊,或者同情羊的遭遇,更不要為羊抱不平、甚至流下同情的眼淚。要怪就怪它是羊,在羊的意識里:羊注定是給狼吃的,羊沒有資格講道德,也別談寬恕狐貍的狡猾和狼的狠毒等廢話?
羊要是聰明一點(diǎn)的話,在吃草喝水的時候,就不會沒有危險(xiǎn)意識,更加不可以忘記在叢林里,除了吃草的羊,還有吃羊的狼、老虎等。
我還記得妹妹畢業(yè)后的第一份工作,她被同事利用、欺負(fù),兩個月后她在吃晚飯時向家人哭訴,媽媽當(dāng)時勸她不要做下去了,我卻很殘忍地告訴她我的觀點(diǎn):如果你是羊,無論你到哪里,都會被老虎吃掉,被狐貍欺騙;只要你甘愿做受害者,你就一定會遇到施害者,你只有兩個選擇,一就是做被吃的羊,二就是做吃羊的狼。
既然我們從生物界的食物鏈中得到了啟示,從“物以類聚、人以群分”中看到了機(jī)會,那么我們何不重新定位、選擇一下自己。
不想成為別人的獵物,要成為優(yōu)秀的獵手,就要逆天改命、選擇做社會中的強(qiáng)者,就要深刻領(lǐng)會、洞察人性的陰暗面,掌握商場的種種游戲規(guī)則,看透各種陷阱,通過借勢造勢,把握機(jī)會,完成從羊到狼的角色蛻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