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直
嚴嵩是個“大白臉”?
大凡看過傳統(tǒng)戲的人,都知道明代有個權(quán)臣嚴嵩。許多劇種的一些劇目里,直接、間接地“打嚴嵩”、“罵嚴嵩”的內(nèi)容頗不少見;史書和歷史小說也沒有為嚴嵩說好話的。例如清人張廷玉等所撰《明史》就把嚴嵩列入“奸臣傳”中??傊?,數(shù)百年來,嚴嵩是以一個元惡大奸的大白臉形象印入人們腦際的。
但是,同一般封建大官僚相比較,嚴嵩并不算是一個特別的“大壞人”。翻開《明史》就知道:嚴嵩早年勤奮苦讀,“為詩古文辭,頗著清譽”,他的書法和文章流傳至今。嘉靖年間,他做京官,也是從事一些辛苦的、沒有油水的文墨之事。他也曾說過一些直話,但卻讓專制帝王不高興;迫于形勢,他開始學說假話,寫些歌功頌德的賦、頌之類。這樣一來就博得了帝王的歡悅,他也因而升了高官。高官一當,賄賂隨至。但與此同時,御史們也交章劾嵩。“嵩每被論,亟歸誠于帝”??梢娝懽有。桓覉猿皱e誤。與同僚們相處,嚴嵩也是謹小慎微的,深怕惡化關(guān)系。嘉靖二十一年,嚴嵩六十歲,“拜武英殿大學士,入直文淵閣,仍掌禮部事”。但他“精爽溢發(fā),不異少壯。朝夕直西苑板房,未嘗一歸洗沐。”用現(xiàn)在的話說,就是“積極肯干,公而忘私,一心撲在工作上,連家都顧不上”。這樣,他的同僚們當然就相形見絀了。難怪嘉靖皇帝要賜嚴嵩一塊“忠勤敏達”的銀記,以示表彰。在統(tǒng)治集團內(nèi)部的爭奪傾軋中,嚴嵩常遭別人暗算,當然他也算計別人。在這類斗爭中,嚴嵩借助嘉靖皇帝“英察自信,果刑戮,頗護己短”的性格弱點,以事激怒帝而常僥幸得勝。即使這樣,他仍有自知之明,不敢作非份之想。所以,嘉靖皇帝欲加嵩“上柱國”的高位,嚴嵩力辭。他辯說:“尊無二上。上非人臣所宜稱。國初雖設(shè)此官,左相國(徐)達,功臣第一,亦止為左柱國。乞陛下免臣此官;著為令典,以昭臣節(jié)。”以后嚴嵩的行動,證明他并不是口是心非。足見嚴嵩在政治上并不是一個有野心的人。
“樹大招風,官高必險。”嚴嵩后來終于成了他的政敵的主要攻擊目標。造成這種局面,主要責任應該算在嘉靖皇帝身上。因為這個昏庸的皇帝篤信道教,自嘉靖十八年后,“即不視朝”;再過二年,“即移居西苑萬壽宮,不入大內(nèi),大臣希得謁見”?;实鄄灰暿拢負珘涸趪泪缘募缟?。這在客觀上雖然給嚴嵩造成了專權(quán)的機會,但卻不是他用陰謀手段攫取來的。因為在嚴氏執(zhí)柄之前,皇帝已經(jīng)是這個樣子了。而且“帝雖甚親禮嵩,亦不盡信其言,間一取獨斷,或故示異同,欲以殺離其勢”。這就是皇帝的“統(tǒng)治術(shù)”。所以,嚴嵩必須日夜提心吊膽地撐持局面,否則隨時都可能獲罪。
總之,嚴嵩從60歲到81歲,主持朝政,“上班”和“加班”的時間多,居家時間極少,可算兢兢業(yè)業(yè),勤勤懇懇了。只需細讀《明史》嚴嵩本傳,就不難發(fā)現(xiàn)這一點。他一直對嘉靖皇帝是忠誠的、敬畏的。他循規(guī)蹈矩,從無逾制之舉,更無叛逆之心。事實上,后來皇帝只用一句話,就把他削職為民,他絲毫不敢違抗。可見,嚴嵩即使不算循吏,也是遠遠不夠“大奸”的。
嚴嵩得罪人了
在封建社會高級統(tǒng)治層中,殘酷激烈的傾軋始終在進行著。嚴嵩雖然大權(quán)在握,但在其后施放暗箭者確不乏其人,告“御狀”彈劾他的也是常有的事兒。就中影響較大的事件有兩次。
一次是錦衣衛(wèi)經(jīng)歷沈錬和兵部武選司楊繼盛先后疏劾嚴氏。此二人先前都與嚴氏有些交往,后來不知何故又翻了臉。沈上呈《早正奸臣誤國疏》,拼湊了嚴氏“十條罪狀”,不外納賄、害政之類。1結(jié)果“帝大怒,搒之數(shù)十,謫佃保安”。2楊又以《早誅奸險巧佞賊臣疏》,列出了嚴嵩“十罪五奸”。3雖然振振有詞,但其責任多不在嚴嵩,而在嘉靖皇帝。且疏中又附帶參劾了大學士徐階,并把裕、景二親王扯在其中。這樣“打擊一大片”,就合該楊氏倒霉,遂被“下詔獄”,“杖之百,令刑部定罪”。4隔了數(shù)年,沈、楊二人因故被分別處死。
沈、楊二人都是在嚴嵩極受寵幸之時攻擊嚴氏的,而其疏文又多系拼湊而成。道聽途說、捕風捉影的內(nèi)容不在少數(shù)。即如楊疏所詆“壞祖宗之成法”、“竊君上之大權(quán)”、“掩君上之治功”、“專黜陟之大柄”等等,多為皇帝授權(quán),外人雖然眼紅,卻不是嚴嵩的責任。且沈、楊疏訐嚴嵩,均逞一時之忿,未予深思熟慮,根本談不上什么策略。即如沈氏,《明史》本傳說他“為人剛直,疾惡如仇,然頗竦狂”。細讀二人傳,除劾嚴氏之事以外,再看不到他們還有何政績與德行。可見,沈、楊不是老練的政治家,只是兩個“勇敢分子”,他們被擊敗是必然的。不過,沈、楊劾嵩的影響卻是深遠的。特別是他倆因此而丟了性命,更博得了許多同情。故《明史》贊曰:“觀其蒙難時,處之泰然,足使頑懦知所興起。”
嚴氏遭到沉重打擊是第二次被劾。那時,嚴嵩已經(jīng)八十歲了,漸漸失去了嘉靖皇帝的信任,而大學士徐階已經(jīng)成了執(zhí)柄者。御史鄒應龍看準了這個時機,在權(quán)臣的暗中支持下,于嘉靖四十一年五月,上《貪橫、蔭臣、欺君、蠹國疏》,5劾嚴嵩之子嚴世蕃“數(shù)其通賄賂行諸不法狀,乞置于理”6。鄒應龍此疏的妙處是集中攻擊嚴世蕃,而對嚴嵩僅劾其“溺愛惡子,召賂市權(quán),”7沒有半點刺激嘉靖皇帝的。所以,應龍疏入,嘉靖即“勒嵩致仕;下世蕃等詔獄;擢應龍通政司參議”8。鄒氏此舉是大大的成功的。
但是,即使在此時,嚴氏父子仍然有相當勢力,是足以自保的。他們有錢,可以“行金內(nèi)侍”,為其說話;當時的大理卿萬寀、刑部侍郎鄢懋卿皆附嚴氏,萬、鄢等人憑借自己的職權(quán),“囑法司量坐世蕃贓銀八百兩”,“戍世蕃雷州衛(wèi)”9,輕易就把事情搞掂。而更重要的因素是:嘉靖皇帝在嚴嵩去官以后,“追思嵩贊玄功,意忽忽不樂”10。當年嚴嵩贊玄的結(jié)果,使這位皇帝連皇帝都不想要了,只“欲遂傳位,退居西內(nèi),專祈長生”11。故嘉靖手札諭徐階:“嵩已退,其子已伏辜。敢再言者,當并應龍斬之!”12可見,此時皇帝依然是嚴嵩的靠山。鄒疏雖然提出“請斬世蕃首,懸之于市,以為人臣兇橫不忠之戒。”13然嚴世蕃僅坐“贓銀八百兩”而戍雷州。所以,應龍之劾,雖然讓嚴氏父子倒了大霉,卻遠未被置于死地。
如果不是狡詐異常的大學士徐階落井下石,嚴氏的結(jié)局是不會那樣慘的。徐階是一個夠陰險的人。當初徐階入政府,“肩隨嵩者且十年,幾不敢講鈞禮”14;而嚴嵩則鑒于以往同僚之間爭斗的教訓,對徐氏“亦頗自恭謹”。所以,表面上嵩、階兩人的關(guān)系還是混得過去的。“惟世蕃多行無禮”,但徐階對這些都“曲忍”了。鄒應龍劾嚴氏,徐階暗自高興。但在表面上還要做點兒姿態(tài):他為此專門去看望嚴嵩,說了許多寬慰的話。而世故的嚴嵩沒有看透陰險的徐階,卻還對徐階“頓首謝;世蕃亦盡出妻、子為托”15。徐階深知嚴氏雖然失勢,但仍遍布耳目。所以,階子私下慫恿其父說:“大人受侮已極,此其時已”時,徐階假意斥子道:“吾非嚴氏不至此。負心為難,人將不食吾余!”16徐階這話,其實是說給嚴嵩的密探們聽的。在嚴嵩去官以后,徐階還“書問不絕”。這種表面文章,都是為了迷惑嚴氏,以便待機對嚴氏父子以致命的一擊!
嚴嵩遭到致命打擊
徐階終于有了第二個打擊嚴氏的機會。這就是御史林潤為了私忿上疏而致復逮嚴世蕃下獄。這事兒發(fā)生在嘉靖四十三年冬十月,距鄒疏約兩年半的時間。此時嚴嵩八十二歲了。
林疏略言:“備訪江洋大盜,多入逃軍羅龍文之家。龍文……有負險不臣之志。推嚴世蕃為主”。“世蕃罪惡,積非一日”。接著羅列了聳人聽聞的罪狀。17林疏雖不啻在嚴氏創(chuàng)口上又剜了一刀,卻正如嚴世蕃所說:“任他燎原火,自有倒海水。”18特別是聽說林潤等人準備為沈錬、楊繼盛鳴冤,更使嚴世蕃喜不自已。嚴世蕃清醒地分析道:“‘賄’字自不可掩,然非上所深惡;‘聚眾以通倭’之說,得諷言官使削去;而故填楊、沈下獄為詞,則上必激而怒,上怒,乃可脫也。”19
可見,林疏雖然厲害,世蕃卻也精明。嚴世蕃知道那位嘉靖皇帝并不深惡“賄”字,既然瞞不住,也不必盡瞞;“聚眾通倭”,因無確據(jù),只要花錢買通言官,事情就可擺平;至于沈、楊之獄,那是皇帝親自鐵定了的,誰敢翻案,誰就倒霉!然而,狡猾的徐階敏銳地察覺到了這一層,便對他的同謀者分析:“夫楊、沈之獄,嵩皆巧取上旨。今顯及之,是彰上過也。必如是,諸君且不測;嚴公子騎款段出都門矣!”20于是,徐階親自動手,修改了林潤原疏,強加了嚴世蕃“通倭謀叛”的罪狀。這段文字是這樣說的:
“逆賊汪(王)直,徽州人。與羅龍文姻舊。遂投金十萬于世蕃,擬為授官。兇藩典渶,陰冀非常,世蕃納其賄為護持。向非圣神威斷,或徙或誅,則貽宗社矣。世蕃罪擢發(fā)難數(shù)。陛下曲赦其死,謫戍邊衛(wèi);不思引咎,輒自逃歸。羅龍文招集汪(王)直余黨,謀與世蕃外投***。世蕃班頭牛信者,徑自山海棄伍北走,擬誘至北寇,相為響應。臣按:世蕃所坐死罪非一,而觖望誹上,尤為不道,罪死不赦!”21
經(jīng)徐階修改了的疏狀,突出了嚴世蕃謀反、謀叛的罪行,這類“十惡”之首的大罪是足以要嚴世蕃命的。但是如果允許調(diào)查對證,嚴世蕃并非絕無對策。連嘉靖皇帝看了疏狀也說:“此逆情非常。爾等第述(林)潤疏一過,何以示天下?其會都察院、大理寺、錦衣衛(wèi)鞫訊,具實以聞。”22
徐階知道:如果會訊,抓不到確證,嚴世蕃仍可望不死,他們的計劃就將落空。那就不好收場了!于是他采用了迅雷不及掩耳的卑劣手段,根本不予會訊,對法司官僅“略問數(shù)語,速至私第,具疏以聞。”23疏中極言“事已勘實,其交通倭寇,潛謀叛逆,具有顯證。請亟正典刑,以洩神人之忿!”24嘉靖皇帝再未追查,提筆批道:“這逆情,你每(們)既會問的確,嚴世蕃、羅龍文即便會官決了!”25
可見,嚴世蕃的處死,是被徐階強加了“交通倭寇,潛謀叛逆”的罪名,并非因世蕃確實犯有的、眾所周知的納賄、聚斂等實罪。徐階心腸之歹毒,手段之卑污,行為之詭詐,使得人們長期以來不易看出此案的乖謬。一般評論都說:“世蕃之誅,發(fā)于鄒應龍,成于林潤”。其實不然。故《明史》肯定說:“其坐世蕃大逆,則徐階意也。”這才道出了此案因果的真諦。
當然,嚴世蕃等人作惡多端,死有余辜,無人憐憫;其死不當罪,也只是明統(tǒng)治階級上層斗爭的一幕鬧劇而已,本無足道。但是嚴案還有另一舛誤,這就是所謂“交通倭寇”。
嘉靖年間,東南沿海一帶的所謂“倭患”,其實是沿海的中國商民爭取海上貿(mào)易自由的抗禁斗爭,并不是什么***人的侵掠活動。嘉靖“倭患”,完全是一個內(nèi)政問題。26有些學者雖然尊重這個歷史事實,但是他們從嚴世蕃獄案上引出了一個不夠鄭重的結(jié)論,即:這些沿海商民的武裝抗禁斗爭是同明中葉一個最保守、最反動的官僚集團(即嚴嵩集團)相勾結(jié)的,并得到了后者的支持。
人們要考察王直通過羅龍文這個“姻舊”關(guān)系,“投金十萬于世蕃”的事,因為并無確證,難下結(jié)論。另據(jù)《勝朝遺事》:查抄嚴氏“其籍中龍卵貓睛,諸奇貨皆得之仇鸞、海上將領(lǐng)并賊王直求和易者”。但其中究竟哪一些屬王直所獻,也不清楚。不過根據(jù)王直集團只求海貿(mào)自由而并不存心反叛朝廷這一點來分析,他們以金錢寶物拉攏權(quán)臣,以求日后赦罪是完全有可能的。但不能據(jù)此就斷定嚴氏集團是支持王直集團爭取海貿(mào)自由的武裝抗禁斗爭的。至于參與鎮(zhèn)壓王直集團的明朝將帥,如張經(jīng)、李天寵、王忬等人先后被殺,那完全是出于統(tǒng)治階級內(nèi)部爭功或者恩怨斗爭,根本不能算是嚴氏父子支持王直集團的證據(jù)。而歷史的事實,恰恰告訴人們:正是處心積慮企圖投靠嚴氏的胡宗憲在剿滅東南沿海商民的武裝抗禁中,起了關(guān)鍵作用。是他“賄斬徐海,誘擒王直”,而使轟轟烈烈的東南沿海商民的武裝抗禁斗爭遭到了致命的打擊,自是一蹶不振。胡宗憲因斬徐海而擢升為右都御史,因擒王直而加太子太保。照理說,他才是“抗倭”的“第一功臣”。就中,嚴嵩的義子右副都御史趙文華和那位后來與嚴世蕃一同被處死的中書舍人羅龍文都是參與密謀剿滅海商武裝主力徐海、陳東、葉明(即麻葉)諸部的核心人物。而且因為趙文華是嚴嵩的義子,他以右副都御史出任總督,事實上成了這類謀劃的主持者。但是,這些立了“大功”的人是什么結(jié)局呢?趙因系嚴黨,遭人們忌恨,后事敗革職病死。胡更因“涉嫌”依附嚴黨而下獄死??梢姡?/span>“交通倭寇”只是打人的棍子,派系間的爭斗傾軋才是實質(zhì)。因此,人們不應該輕信徐階誣奏的關(guān)于嚴氏與王直勾結(jié)的謊狀。
嚴嵩成了“奸臣”
此案影響最深遠的,要算嚴嵩的聲譽了?!睹魇?#183;嚴嵩傳》說:“嵩竊政二十年,溺信惡子,流毒天下。人咸指目為奸臣。”看來嚴嵩的大錯要算“溺信惡子”了,而“竊政”一說是完全站不住腳的。嵩子世蕃,“剽悍陰賊,席父寵,招權(quán)利無厭。然頗通國典,曉暢時務。”27“嵩雖警敏,能先意揣帝指。然帝所下手招,語多不可曉。惟世蕃一覽了然,答語無不中。”28嘉靖皇帝其所以看中嚴嵩,多因世蕃為其父作了許多遮掩。因此嚴嵩十分喜愛并放縱這個機靈的兒子。年逾古稀的嚴嵩,“旦夕直西內(nèi)”,朝事且不能顧,家事更難與聞。這便使世蕃可以恣意妄為,敲剝責賄,聚黨謀私,縱倡淫樂;即其家奴,也都橫行霸道,無惡不作!這就預伏了嚴門的大禍。細察世蕃所為,雖因嚴嵩溺而縱之,卻未嘗與謀。故嚴嵩直接為惡的例子至今鮮見。直至最后嚴嵩聽說世蕃、龍文準備取應龍、徐階首級以洩恨時,嚴嵩無奈,只有哀嘆道:“兒誤我多矣!幸圣恩善歸。汝雖行戍,猶在枕席上,久可望赦。若作此舉,止如武元衡故事,橫尸都門!上方眷徐(階)厚,升應龍官,一震全族沈矣!”29可以想見,嵩言未盡,早已老淚縱橫,泣不成聲了!
最后,世蕃伏誅,嵩及諸孫皆黜為民。“又二年,嵩老病。寄食墓舍以死。”30一代權(quán)臣,其晚景凄涼如此,令人慨嘆!
嚴嵩為官一世,恭謹事君,忠勤敏達,誠惶誠恐。然最終落得家破人亡,身敗名裂,婦孺唾罵,遺臭四百余年,蓋因溺子之過。“子不教,父之過。”嚴嵩之敗,咎由自取。但歷代高官大吏,因驕子犯法而遭大禍者,豈特嚴嵩一人而已哉?嗟夫,嵩因縱子而致聲名狼藉及于今,吾儕得無戒乎!
后記:本文寫成于1982年,它是筆者研究明中葉閩、浙沿海中國海商武裝反抗明朝海禁政策系列論文的一篇。當年我國發(fā)生了個別高官的子女目無國法,胡作非為,在人民群眾中造成惡劣影響的事情,尤以“浙江二熊”案件影響最大。以故在本文后面特別增加了一段評論性文字。由于種種原因,本文迄未公開發(fā)表過。(2005-0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