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利桑那州圖桑市發(fā)生的致命槍擊事件在全美上下重新點燃了一場有關槍支管制法的激烈辯論。
美國憲法第二條修正案規(guī)定,保障自由州的安全需要有管理良好的民兵,因此人民持有和攜帶武器的權利不得侵犯。對于這條修正案的解釋和運用長期以來一直引起人們激烈的爭論,并形成主張槍支權利和支持槍支管制兩大對立陣營。
美國聯(lián)邦最高法院2010年在一項歷史性判決中再次確認了美國公民作為個人持槍的基本權利,即公民有權在自己家中持槍自衛(wèi),無論是聯(lián)邦政府,還是各州和地方政府,都不得侵犯。這個權利對主張槍支權利的人士來說是一個期盼已久的勝利。
但是,亞利桑那州最近發(fā)生致命槍擊事件,再次引發(fā)了一場是否應該實施更加嚴厲的槍支管制法的激烈辯論。主張槍支管制的人士認為,美國槍支管制不嚴是導致槍殺事件增多的主要原因,因此,他們主張實施更多、更嚴厲的槍支管制法。
根據(jù)設在首都華盛頓的主張槍支管制組織“布拉迪防止槍支暴力中心”的資深律師丹尼爾·維斯介紹,美國每天有8名兒童和青少年人死于槍擊,而亞利桑那州的槍擊死亡率位居全美首位。
他說:“美國的槍支法非常薄弱,導致一些危險人物很容易就能獲得致命武器。我們的當務之急是對平民很容易獲得的軍事化武器實施限制。亞利桑那州的槍手就是因為得到了彈盒,才能在不用上膛的情況下,連續(xù)發(fā)射了超過30輪子彈?!?/p>
亞利桑那州墓碑鎮(zhèn)槍支銷售商吉姆·紐鮑爾雖然堅決支持憲法第2條修正案賦予人們的持槍權,但是,他承認該州的槍支管制法很不嚴格,特別是取消攜帶隱秘槍支許可證的作法令人擔憂。
紐鮑爾說:“亞利桑那州居民不需要許可證,就可以公開或隱秘攜帶槍支。買槍可以到銷售槍支的商店,只要通過聯(lián)邦調查局的背景調查,不到五分鐘就能辦妥。在槍支展銷會或舊貨市場,人們還可以不經(jīng)任何背景調查,就從他人手中買到槍支?!?br>
但是,槍支權利組織“亞利桑那州公民防衛(wèi)聯(lián)盟”的秘書查爾斯·海勒反駁說,事實上,亞利桑那州有非常嚴格的槍支管制法,任何人如果聲稱該州的槍支管制法不嚴,都是在撒謊。
海勒說:“我們這里有很多槍支管制法,例如法律規(guī)定,精神病人、犯罪分子以及18歲以下的未成年人不能合法擁有槍支,21歲以下的人不能合法攜帶隱秘槍支等。法律還禁止在學校攜帶槍支。政府大樓前甚至張貼告示說:此處禁止攜帶槍支?!?br>
海勒認為,應對槍支犯罪的唯一辦法是在允許公民擁有槍支的同時提供必要的培訓。他提議給國會議員及其工作人員配備槍支,在出現(xiàn)緊急情況時,有持槍并接受過訓練的人可以迅速做出反應。
設在紐約的民調機構“朗格研究會”的主席加里·朗格表示,他們的研究顯示,總的來說,大多數(shù)美國人支持個人持槍權,認為這是憲法賦予他們的權利。但是,他們同時也愿意接受對擁有槍支實施一些限制,例如禁止使用半自動手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