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們說《紅樓夢》這部小說奇特,常常會說到第五回,在這一回中,賈寶玉夢游太虛幻境,看了金陵十二釵正冊、副冊、又副冊,一些主要的年輕女子未來的命運都有判詞清清楚楚地寫在那里,但是,賈寶玉看不懂。蔣勛先生在《蔣勛說紅樓夢》一書中解讀此處說,《紅樓夢》從小說的角度上說,是先把結局告訴了讀者,這在小說史上沒有先例。讀者在已經知道結局的情況下,還接著看故事,這也比較有趣,因而常常可以讀到后面,再返過頭去重讀第五回,相互參照驗證。跳開小說,從社會人生的角度說,結局早已經定了,人們還是一如既往地生活,直到結局最終到來,這也叫做命運。命運是中國文化中一個很特別的內容。
蔣勛先生總結說,沒有經歷過一番感悟,即便告訴他最后的命運,他也看不懂。這一觀點與《紅樓夢》比較一致,警幻仙姑當場就遺憾賈寶玉看不懂,因此,非要等他經歷一番,等到結局最終出現時才會懂。我覺得,這是《紅樓夢》對命運解釋的狹隘。假設每個人的命運是固定不可變的,先知道、后知道又有何意義?假設命運是可以改變的,卻怪人在沒經歷之前看不懂,經歷之后看懂了,結局卻已經到了,對于改變一點幫助也沒有,揭示命運者反而有幸災樂禍、顯擺高明的意味,這也是佛道推銷自己的一種方式。我認為,對于命運不能只用“看得懂”、“看不懂”來理解。比方說“每個人都會死”,這是每個人難以擺脫的最終命運。但是,很少有人在認識了這個最終命運后馬上自殺,難道我們能說沒自殺的人都是“看不懂”命運?如果看懂了這個命運,大家都馬上去死,那就成邪教了。因此,即便命運清清楚楚地在那里,人們還是要活下去,要面對命運,與“看得懂”、“看不懂”無關。這就是中國文化中“命運”這一概念的復雜之處。
命運有的的確是既定的,有的是假想的,有的是可以改變的。我一般把命運看成是權利和義務的一種關系。比方說《紅樓夢》大觀園里的公子、小姐,一開始看起來命都不錯,生在鐘鳴鼎食之家,過著錦衣玉食的生活,為何后來結局大都不濟?因為他們最初的權利來的都不公平。他們自己對社會都沒什么貢獻,只靠著祖輩的恩蔭享受榮華富貴。隨著時間推移,對于他們來說,等于白來了很多權利,卻幾乎不承擔任何社會義務。最終結局悲慘,只是相對他們曾經的天生高貴而已,他們的最后結局與大批普通人相比,其實也很正常。某種程度上,公子、小姐落差巨大的命運,就是擁有太多天生權利這一不公平現象的必然,就是權利與義務最終恢復正常的必然。所以,我們也不必為《紅樓夢》中大批社會寄生蟲們的最終命運而有太多的嘆息。
人們會嘆息自己命不好,比方說上有老下有小,老的有病,小的尚未獨立,這種命不好就屬于承擔的義務太多,得到的權利太少。人們常羨慕有些人命好,其實也就是羨慕別人享受的權利不少,又無需承擔太多艱巨的義務,比方說《紅樓夢》里那些老祖宗、老爺、太太、公子、小姐。雖說這種羨慕總是存在,但是,中國人普遍接受的知足常樂,也可以看成是對自己權利義務平衡狀態(tài)的一種滿足。然而,權利和義務的平衡狀態(tài)要得到社會上大多數人的接受,前提是這個社會上權利和義務的分配大致上應該是平衡的。如果像《紅樓夢》所處的清朝那樣,有些人因世襲貴族等級而天生具有很多權利,有些人天生就只有義務而很少權利,呼吁大家接受“知足常樂”、接受各自的命運,倒的確顯示出愚民的虛偽。因此,《紅樓夢》中晴雯的判詞就顯得特別,“心比天高,身為下賤”,其中“下賤”就是一個天生不公平的權利和義務的關系。雖說不公平任何時候、任何地方都會有,但是在等級制度下,這種不公平尤其明顯。在等級制度之外,人們常常能有很多辦法,消除天生的不公平,富家子弟揮霍后的敗家也算其中之一,而等級制度則就是竭力保護天生權利義務的不公平。所以,晴雯“心比天高”某種程度上是《紅樓夢》作者帶有歧視性的描述,因為,《紅樓夢》作者有著較強的等級意識。《紅樓夢》的作者并沒有對類似晴雯這樣試圖抗拒命運的低等級小人物有太多的肯定。依《紅樓夢》的發(fā)展線索,即便晴雯不死,賈家不敗,晴雯的結局又能怎樣?如果我們把命運拆開成“命”和“運”兩部分,“命”就是天生的,永難避免差異,“運”就可以看成是后天的發(fā)展、努力。《紅樓夢》不過是感嘆貴族們衰落的“運”,而對貧賤者靠奮斗而成功的“運”,并沒有多少肯定。“運”實際上就是改變過去的權利義務關系,形成另一個權利義務關系的過程,好運、壞運的存在又說明了命運的復雜性。
上面所說的權利和義務,大多是社會性的。命運概念中還涉及到一些權利和義務的關系,不完全是社會性的,而是個人的。例如,林黛玉作為下凡的絳珠仙草,就是來向賈寶玉還債的,因為賈寶玉下凡之前,叫做神瑛侍者,曾以甘露灌溉即將枯死的絳珠草。雖然這只是一個編造的神話,但是,在中國文化中,人與人之間的確存在很多這類權利和義務的關系,例如父母與子女之間,夫妻之間、朋友之間。佛教的輪回說強化了這一觀念:人們在現世的特殊關系,就是前世的結果,也是后世的原因。前世欠了他人的,今世就要還;今世欠了別人還不了,下世要還。這也構成了命運概念另一層巨大而復雜的內容。雖然我們可以把這種命運觀看成是對人與人之間關系的一種解釋,但它并不僅僅只是一種解釋,而是一種對待人生的態(tài)度。每個人從生命孕育開始,到長大,到步入社會,到進入老年,都要受到他人很多的照顧,即便我們把父母養(yǎng)育孩子看成是本能,這一行為依然是父母為了孩子而無私地付出。因此,還債的命運是東方人懂得感恩這一人生態(tài)度的體現,還債的命運等于說一個人天生就具有難以擺脫的義務。與西方不同,西方現代世俗文化更多主張一個人天生的權利,因此,現代西方文化中的一個人來到世上更多是索取,享受權利,而非盡義務。西方即便有感恩,感恩的對象從理論上說,更多針對的是上帝,而非生活中的普通人。過于強調一個人的義務并非好事,過于強調一個人的權利同樣不是好事。
西方社會如今過于突出天生權利、索取的權利,是造成當今社會很多問題的源頭。產生這一現象的原因是,西方歷史上由于宗教長期控制人們的生活,大量普通人在上帝面前幾乎沒有實實在在的權利,只有一些難以兌現的虛幻權利,同時卻有大量必須履行的義務。因此,在文藝復興之后,西方社會物極必反、矯枉過正地走上突出權利、突出索取的道路。從命運的角度說,這也是西方社會里的每個人都想改變自己的命運。然而,西方社會對自身歷史的這一矯枉過正的確過頭了,他們還不太懂中庸。權利和義務趨于平衡的力量是難以改變的,因此,當今西方社會突出強調權利和索取的現狀,最終一定像大觀園一樣,因只享受權利而內生腐朽,等待它的是“食盡鳥投林,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凈”。每一個人與社會、與他人之間的權利和義務關系是復雜的,理論家即便能解釋清楚,普通人未必有興趣枯燥地了解它,于是,中國人便用“命運”這一概念,用通俗易懂的方式,讓大多數普通人接受了它,這是中國人的智慧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