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庫原創(chuàng)
從1997年走進華東政法大學校園的那一刻起,至今我研習、實踐法律已經(jīng)二十年,在這個過程中,越來越深地感受到,法條是紙面的,而現(xiàn)實是鮮活的,社會是復雜的,人心是變動的,要處理好法律事務,往往功夫在法律外。
各行各業(yè)的存在,最終是為人的利益服務。
法律,也不外乎人解決問題的工具,解決人的“安全”(身心不被侵害、利益不受損害)、“需要”(利益分配、財產(chǎn)分割)、“發(fā)展”(機會、平等、制度與流程、保障未來的權益)及“完善”(自然人與法人、各社團組織自我完善)”等各類問題。
法律問題,究其根源,很多最初是心理問題,演變?yōu)槿穗H和利益沖突,同時法律問題又會引發(fā)心理壓力,造成抑郁、焦慮、恐懼等不良情緒。法律人在工作中應該注意標本兼治,運用心理學來掌握更多背景資料,洞察當事人的真實意圖,實現(xiàn)當事人的某種心理需要。
此外,心理學和心理咨詢的方法技巧,于法律人應對職業(yè)中的種種挑戰(zhàn)和困惑——情緒的起伏、價值觀的變化、職業(yè)倦怠等,都大有裨益。
于是,今年我滿懷期待,研讀了心理學課程,并成功通過了三級心理咨詢師的考試。在學習和復習的過程中,我收獲了豐富的知識和寶貴的心理資源。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何況是他山之玉呢。如何把心理學的知識和技巧,嫁接到法律行業(yè),讓法律人從中汲取能量,是我一直思考的問題,本文是一個粗淺的嘗試。
律師和心理咨詢師的異同
律師和心理咨詢師的相同之處
第一,工作都充滿挑戰(zhàn)性,不確定性極強,每天要面對不同的人和不同的事情,你不知道今天來的當事人或者求助者會是一個怎樣的人,每個案件的具體情況千差萬別,要因人而異,采取不同的應對。
第二,律師和心理咨詢師都是專業(yè)性極強的工作,成長周期長,都要經(jīng)過多年的學習實踐摸索,才能逐步成熟。
第三,律師要嚴格保守當事人的隱私和秘密,心理咨詢師更加如此了。
第四,律師和咨詢師都是造福人類的職業(yè),律師維護人的合法權益,而心理咨詢師修復人的心理健康。一內一外,對人的幸福感都極為重要。
第五,律師和咨詢師開展工作,都是基于當事人和求助者的配合。所謂“求助”者,有求才有助,天助自助者,如果一個人不相信、不接受,再高明的心理咨詢師也無能為力。同樣,律師處理法律事務,是基于當事人的授權,所有的利益和風險也是歸于當事人(所以律師必須以處理自己事務的同等注意程度去勤勉盡職)。
律師和心理咨詢師的不同之處
第一,法律調整的是人的行為以及外部關系,為當事人解決實際問題。而心理學關注的是人知情意(認知、情感、意志),目的是讓人更好地和自己及世界相處。
第二,律師要將法律上可能產(chǎn)生的責任和后果實事求是地告訴當事人,要對當事人的行為作出法律上的界定和評價。心理咨詢師則不能隨意地評價乃至批判當事人的行為、觀念、想法和感受,必須無限地包容接納,在適當?shù)臅r候以適當?shù)姆绞接枰砸龑А?/span>
第三,律師的思維應是完全理性的,且思維邏輯非常嚴密,環(huán)環(huán)相扣。而心理咨詢師,兼具理性和感性,思維方式應該是發(fā)散性的。
第四,心理咨詢師和求助者不能有雙重關系,咨詢關系越純粹,咨詢效果越好,咨詢必須按照事先約定的時間和次數(shù),在咨詢室內進行,同時這也是對心理咨詢師的保護。
而律師和當事人的關系就比較開放,有很多當事人本來就是律師的親戚朋友,或者通過熟人介紹而來。律師和當事人的關系,必然會延伸到日常,因為當事人會通過各種方式(會面、電話、微信、郵件等)隨時尋求律師的幫助。
當然,作為律師,如何樹立“邊界感”,維護自己的威信,不要讓工作侵犯自己的生活和心靈的平靜,是非常值得思考和時刻覺察的問題。
律師如何借鑒心理咨詢師的理念
心理咨詢能取得效果,前提和關鍵是建立良好的咨詢關系,咨詢師尊重、接納、關懷求助者,求助者信任、倚重咨詢師。唯有如此,方法和技術才可能發(fā)揮作用。對于律師和當事人而言,同樣如此。
心理咨詢師對待求助者,必須保持五個基本的態(tài)度:尊重、熱情、真誠、共情、積極關注。
下面我們逐一分析這五種態(tài)度的具體含義和要求(來自國家心理咨詢師職業(yè)資格培訓指定教程),以及律師應如何有所選擇地從中汲取養(yǎng)分和力量。
人與人之間,尊重是最基本的,沒有了尊重,和諧無從談起。心理咨詢師尊重求助者,有六層含義——
1.禮貌;2.平等;3.信任;4.無條件接納;5.保護隱私;6.真誠。
這些字眼,看上去很普通,也很好理解,似乎是套話廢話,實則不然。
禮 貌
從小我們就被教育要講禮貌,對別人要尊稱,見面道別要打招呼。禮貌體現(xiàn)在每一個細節(jié),給當事人倒茶、遞紙巾,這是一種禮貌;當事人在會議室里,我每一次進去,都會先敲門,這是一種禮貌;雙手接遞名片,把對方的名片拿在手里讀出上面的內容,這是一種禮貌;臨走的時候,把自己坐過的地方收拾干凈、喝過的杯子扔掉,這是一種禮貌......人與人之間,點點滴滴的良好印象,就是這樣建立起來的。
平 等
咨詢師面對的求助者,律師面對的當事人,正如我們在生活中遇到的人,都是形形色色、千人千面的,我們應保持不卑不亢的心態(tài),一視同仁,不奉承不排斥不貶低任何人,不因任何外在的條件、內在的價值觀差異去厚此薄彼。發(fā)心不同,我們的神色、氣場就會不同。保持謙卑,別人就會感受到那份敬重,任何事情,都會更加順利。
信 任
咨詢師要信任求助者有解決心理問題、改變自我的主觀愿望。而律師和當事人之間的信任,則比較復雜和微妙。彼此沒有信任,固然是不能取得合作,但因牽扯到現(xiàn)實利益,若律師不分真?zhèn)?、不辨是非地無條件信任和迎合當事人,也可能帶來災禍。律師時刻不能忘記法律底線和職業(yè)操守,須站在專業(yè)、客觀的角度去分析當事人的陳述及其提供的資料。
無條件接納
咨詢師必須無條件地接納求助者的全部(確實做不到的,只能轉介給其他咨詢師)。
既要接納求助者積極、光明、正確的一面,
也要接納其消極、灰暗、錯誤的一面;
既要接納求助者和自己相同的一面,
也要接納完全不同的一面;
既要接納自己喜歡、贊同的一面,
也要接納自己厭惡、反對的一面;
既要接納求助者的價值觀、生活方式,
也要接納其認知、行為、情緒、個性等。
(國家職業(yè)資格培訓教程《心理咨詢師(三級)》2015年修訂版P53頁)
對于律師,和當事人的交流,不像咨詢師和求助者那么深入到靈魂,所以對當事人的接納,一般是限于外在的層面——能夠理解和接受當事人的要求,此處要求主要指某種法律結果。
當然,律師對當事人的情緒起伏想法變化,也要盡量理解,減少內心對當事人的攻擊,才能融洽相處,更好地贏得當事人的信任,更好地引導當事人,理性地解決問題。
保護隱私
對于求助者和當事人的隱私或者秘密,咨詢師和律師都要給予接納和保護,不去贊賞或批評,也不隨意傳播。
對于求助者或當事人不愿透露的內容,但咨詢師或律師掌握會對其有利,則咨詢師或律師應通過承諾保密,打消其顧慮,但無論任何情況,不應強行逼問,除非危及他人或公眾的利益。
任何規(guī)則都有例外,以下幾種例外情況之一,心理咨詢師或律師,可以合法地披露求助者或當事人的隱私:
◎ 求助者或當事人同意披露(心理咨詢師或律師必須做好證據(jù)保全);
◎ 政府或司法部門強制要求提供;
◎ 出現(xiàn)針對心理咨詢師或律師的訴訟、仲裁等法律糾紛;
◎ 出現(xiàn)法律規(guī)定的保密限制問題,如虐待老弱婦孺;
◎ 求助者或當事人可能對自身或他人造成即刻傷害或死亡威脅的;
◎ 求助者或當事人患有危及生命的傳染疾病。
關于上述可披露隱私的情形,暫時還沒有明確的法律依據(jù),相當于行業(yè)慣例,或者說,從法律精神推導而來的。
2 | 熱 情 ▼
熱情是一種從內而外的能量,熱情洋溢的人,內心充盈著愛,氣血旺盛。到一定年紀,經(jīng)歷過很多磨難,見識過很多陰暗,還能保持熱情,就是有大智慧了。
律師和心理咨詢師是專業(yè)角色,同時也是一個普通人,都有人的七情六欲,在跟求助者或當事人打交道的同時,表現(xiàn)出適度的熱情,可以營造出融洽的氣氛,迅速拉近彼此的距離,有利于獲知真實、準確、全面的信息。
熱情不僅體現(xiàn)在言語的具體內容,還體現(xiàn)在語氣語調上,更體現(xiàn)在目光的接觸、身體的前傾等肢體語言上。每一個細微的動作,每一句話,都折射出我們內心的秘密,都能被敏銳的人捕捉。
尊重而不熱情,會顯得公事公辦。熱情和尊重結合在一起,在交流中保持認真耐心的態(tài)度,不厭其煩,不隨意打斷,適時恰當?shù)胤答?。試想一下,面對這樣的聆聽者,我們是不是也會打開心扉,暢所欲言?
“在每次咨詢結束的時候,咨詢師應該感謝求助者的密切配合,可以通過咨詢小結、布置作業(yè),告之注意事項,對求助者適當鼓勵,促使求助者回去后繼續(xù)進行自我探索和改變,以鞏固咨詢效果。咨詢師可以熱情地詢問求助者何時進行下次咨詢,使求助者感受到他(她)是受歡迎的,從而促成對咨詢的期待”。(國家職業(yè)資格培訓教程《心理咨詢師(三級)》2015年修訂版P57頁)
這段話,對于律師非常有借鑒作用。人的記憶,有“首因效應”和“近因效應”,人對最開始和最后的東西印象最深。所以在當事人臨走的時候,律師應該給予當事人安慰、鼓勵,用簡潔的幾句話,梳理此次談話的要點,重復強調一些注意事項及律師的解決思路,叮囑當事人回去抓緊思考,盡快做出決定(以免超過法定期限,也給律師充裕的工作時間)。
3 | 真 誠 ▼
根據(jù)美國學者安德森的研究,真誠是最受人歡迎的品質。確實,人際交往,與其過分追求技巧,倒不如返璞歸真,以單純的心面對世界。真誠體現(xiàn)一個人的自信和強大。作為咨詢師和律師,如何做到真誠呢?
“真誠是咨詢師內心的真情流露,不是靠技巧獲得的。真誠應該建立在正確的職業(yè)理念下,建立在對求助者樂觀的看法、信任的態(tài)度,充滿關切和愛護的基礎上,同時也建立在咨詢師接納自己、充滿自信的基礎上。真誠是咨詢師的基本素質要求,是咨詢師潛心修養(yǎng)、不斷實踐的結果” (國家職業(yè)資格培訓教程《心理咨詢師(三級)》2015年修訂版P60頁)。
這段話寫得多好啊,值得做律師的人深思,一個全然自我接納、自我控制的人,內心靜定,無需隱藏任何東西,自然而生動,像陽光輻射,給周圍的人送去光和熱。這種力量,能給當事人無限信心。
真誠應該實事求是,不要不懂裝懂。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局限,有自己的長短,專業(yè)化分工越來越精細。遇到無法處理的個案,咨詢師要請督導或者轉介。
律師遇到不擅長的領域,可向“專家”請教,可找同行合作,碰到不懂的問題,切忌瞎掰,必須研究明白后再答復,這是對當事人負責,也有利于自己的提高。此外,律師不應利用當事人急于解決問題的心理,吹噓自己的關系,謀求不正當?shù)睦妗?/strong>
特別值得注意的是,真誠不等于實話實說,真誠與真實,不能簡單劃等號。我們都知道,百分百講真話,會讓人多難堪。作為咨詢師,應該遵循既對求助者負責,又有利于求助者成長的原則,既不能說傷害求助者或破壞咨詢關系的話,也不能曲意逢迎、一團和氣,說話應婉轉、辯證、靈活,避免貼標簽或者過分絕對化的表達。咨詢師的真誠,能感染求助者,促進求助者認真思考。
而律師在處理業(yè)務時,難免窺探到人性的陰暗,包括貪婪、虛偽、懦弱、善變,不一而足。年輕時的我,會有道德優(yōu)越感,心生厭惡,嗤之以鼻,但經(jīng)歷過生活的磨煉后,我更慈悲包容地看待一切,“但凡人所有的,我都有”。因為我們是旁觀者,當然能保持清醒的頭腦,而置身其中的人,難免心亂如麻,進退失據(jù)。其實當事人未必不懂,只是需要一個強有力的外援。
作為律師,不要攻擊、嘲諷當事人,無論在言行上,還是內心,無論是對自己的當事人,還是對方當事人。律師應真誠待人,在能力和職責范圍內,幫助當事人排憂解難,離苦得樂。
真誠不是自我發(fā)泄。若求助者的問題觸碰到咨詢師的心結,咨詢師反過來向求助者大講特講自己的經(jīng)歷和感受,發(fā)泄自己的情緒,是非常不妥的,一方面,占用大量時間,另一方面,會讓求助者懷疑,咨詢師連自己的問題都解決不了,怎么幫助別人呢?
對于律師,也是同樣的道理,自我暴露過多,會損害律師在當事人面前的權威,甚至在與當事人產(chǎn)生矛盾時,會給律師帶來一定的風險。
無論律師還是咨詢師,邊界感都非常重要。其實在任何關系里,包括最親密的伴侶關系、親子關系,邊界感都很重要,沒有邊界感的關系,一定會對雙方都產(chǎn)生傷害,甚至會讓關系產(chǎn)生裂痕。
4 | 共 情 ▼
積極關注和共情是心理咨詢中的概念,是一種非常積極有效的人際交往技巧。我們在日常生活中也有時不自覺運用。學習了以后,我們可以更加有效更加自覺地去運用。
共情又叫同理心、同感心、投情、神入,通情達理、設身處地。根據(jù)人本主義心理大師羅杰斯的觀點,共情是指體驗求助者內心世界的能力。共情對于心理咨詢師而言,固然非常非常重要,是必須的,其實對于律師,同樣是不可或缺的。律師要為當事人解決法律問題,當然要感知和揣摩雙方當事人訴求背后的情緒、心態(tài)和潛意識。
共情,不是要求咨詢師與求助者或者律師與當事人有相似的經(jīng)歷感受,而是能設身處地去想象和理解對方。律師必須從當事人的角度而不是自己的角度,看待當事人遭遇的問題及其希望達到的效果,來盡量理解當事人的各種意念,對當事人必須耐心地陪伴傾聽慰撫,平息或者至少減輕當事人的憤怒或者悲傷。
而當律師提供專業(yè)意見和解決方案時,則絕對不能受當事人的情緒及不合理想法的干擾,須保持絕對的客觀理性。每個人聽到否定性意見或不利結果時,本能都會抗拒,甚至憤怒,律師必須要頂住這種心理壓力,不卑不亢,忠于事實和法律。
共情要因人而異,對情緒反應強烈的,表達混亂的,需要理解愿望強烈的人,應給予更多的共情。此外,還要考慮對象的特點,比如年齡性別文化背景,尤其在用握手、擁抱、撫摸表達共情的時候,要特別注意,不要引起誤會甚至反感(甚至連握手,從禮儀上來說,都應由女性主動)。
表達共情,要把握時機,要適度,日常交流亦然。應該在對方就某一問題及其相應情緒完整表達后,再進行共情,不要在對方的表達中隨意插入,以免破壞對方的情緒。此外共情反應的程度,應當與對方問題的嚴重程度、感受程度相匹配,過度表達會使對方感覺到小題大做,共情不足也會使對方覺得自己不被理解。
律師表達共情,肯定會比咨詢師要少,因為律師關注的是現(xiàn)實問題,咨詢師關注的是心理問題,兩者的層面是不一樣的。而且無論運用任何技術進行溝通,律師始終要記住,目的為了更全面準確地掌握事實情況,為了和當事人更默契地相互配合,設計最佳的法律方案,滿足當事人的需要。
律師可以對當事人充滿同情,但是不能把自己完全放在當事人的位置,不能代入角色,這樣會失去客觀的角度和專業(yè)的高度。
5 | 積 極 關 注 ▼
積極關注,是一種正向光明的思維方式,發(fā)現(xiàn)別人的優(yōu)點,和事情好的一面,在挫折中成長,在困難中找到辦法和出路,永遠相信,永遠盼望,永遠努力。
積極關注在心理咨詢中是指,咨詢師對求助者言行的積極正性的方面予以關注,或挖掘其積極正性的意義,并向求助者表達出來,從而使求助者擁有積極的價值觀,激發(fā)其改變自己的內在動力。
在日常生活中,我們說每一句話,考慮每一件事情時,都可運用積極關注的思維方式。當我們的心態(tài)變得越來越淡定,越來越陽光,我們的氣場也會越來越正能量,在不知不覺中感染別人,事情也會朝著好的方向發(fā)展。
對于經(jīng)常處理復雜糾紛,見慣社會陰暗面和天災人禍,風險意識極強的律師而言,積極關注尤為重要。積極關注的思維方式對于律師的心理健康和自我完善,也是非常重要的。
在進行積極關注的時候,我們必須特別客觀辯證,既不消極悲觀,也不盲目樂觀。既要看到事情的復雜,證據(jù)上的瑕疵,法律上的風險,又要看到各方的善意、可能出現(xiàn)的轉機。
對待工作,對待婚姻關系、親子關系,對待與自我的相處,如果我們都能運用積極關注,及時、恰如其分地肯定和贊美自己和別人,那么我們的自我會成長得越來越健康和強大,我們和別人的關系也會越來越融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