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年左右大運和命局,大運是八字在某年限內(nèi)五行氣場能量變化的勢態(tài),流年是在某年內(nèi)宇宙空間五行能量場的主宰者,它左右著大運及命局。推命就是以四柱為主體,以大運流年為客體看客體對主體的影響。我們研究客體(宇宙天體),如何去改變主體(人),不是研究天體如何受人體影響。
八字
人稟賦五行之氣而生,人出生時的時空點的五行分布形式及能量大小表現(xiàn)為四柱的干支組合形式及旺衰情況。在命局中,五行能量來源于月令,根據(jù)五行在月令所處狀態(tài)及各通根、透干、生源來判斷五行的先天素質(zhì)。進人大運后,大運支是此十年內(nèi)五行旺衰的來源。流年支是每年五行旺衰的來源。
推斷四柱就是分析命局中的五行能態(tài),判斷五行先天素質(zhì),隨著歲運的改變,看五行能態(tài)如何變化來判斷吉兇。所以,四柱組合形式就是人降生時稟賦當時時空點五行能態(tài)及組合形式,并隨著大運、流年的影響出現(xiàn)新的五行力量變化,產(chǎn)生吉兇順逆的變化。
大運改變了原來相對平衡的狀態(tài),使命局有了一個新的平衡點,這個平衡點的出現(xiàn),就需要流年天平砝碼的加人進行平衡。流年加大大運的失衡點,日干就會應兇;減小大運的失衡點,日干應吉。流年的具體吉兇受控于大運,也就是說,流年的吉兇必須先看大運才解能決定。在確定大運的平衡點后,流年可以直接作用大運、命局。流年是動態(tài)的,它的到來提示了日干吉兇的信息來源,但吉兇信息的真正形成條件要由大運來決定。
八字
流年的性質(zhì)永遠不變
流年支又稱太歲,是一年的主宰者, 它的統(tǒng)治地位是至高無上的,不可能因大運或命局的合會而改變了其主宰者的本質(zhì)而合化為其他五行,流年支與大運命局作合只是對合局起增減力或引化的作用。如流年支是辰土,不可能因你局有申子而形成申子辰合水局,使辰土變成水。此年辰土當令,就是土主事,土的本性是克水, 如若因命局合而變成水,豈不是土年變成水年了?
三合局、三會局在不同支時力量差異很大,無論三合、三會能否合化成功,是增力還是戰(zhàn)力,關(guān)鍵是看何支臨太歲。如巳西丑三合局:
若流年為丑,給金局加力,因丑土有生金之能。
若流年為酉,金最旺,合金力量最大。
若流年為已,火第一旺,土第二旺,第二旺通不了第一旺之關(guān),所
實際是巳火克酉金,金減力。
歲君與太歲
歲君(流年干)主此年發(fā)生事的外象,對吉兇只起輔助作用,而太歲(流年支)主吉兇,也主此年發(fā)生事的起因。流年支是吉兇命令的執(zhí)行者,流年干是信息的發(fā)布者。流年干所體現(xiàn)的信息以其十神來論。當流年干在流年支呈旺相時,干也主吉兇。如庚申,庚也主吉兇。如庚午,庚不主吉兇。當命局中天干透用神時,流年干合、克用神時,流年干也主吉兇。因太歲是主事,事情的吉兇以流年支為主去判斷。流年干為用神并不主有喜事,流年干為忌神也不主兇事,事情的吉兇以流年支來判斷。流年支為用神,流年干之十神則顯現(xiàn)正面的信息,流年支為忌神時,流年干顯現(xiàn)負面的信息。流年干雖然不主吉兇,但也參與五行生克,也影響吉兇,只是影響力小,只有流年干在流年支呈旺相狀態(tài)時,才體現(xiàn)吉兇。
天干主事之外象,是外露之事,大家都可以看到感覺到,如天干旺,得財為明露之財,發(fā)財了別入都知道。若在支為內(nèi)藏,有財不露,別人都不知道。官、印、食傷的道理一樣, 官明透為喜用,叫為官顯達,別人都知道,所以風光,若罷官也是一樣, 別人也看得清楚。
流年干透各十神所主事情之象:
歲君是比劫:會發(fā)生與比劫代表的意義有關(guān)之事,如朋友、兄弟姐妹、同事、破財、官司、口舌、爭斗、克妻、克父。如太歲為用神時,此年就會得朋友及貴人之助,合伙得財。如太歲為忌神,會有因朋友、同事、兄弟如妹引起破財、口舌、及克妻、克父之事。
歲君是印星:會發(fā)生與印星所代表意義有關(guān)之事,如學習、工作、單位、名譽、票據(jù)、住房、車輛、文書、契約、疾病、財運有關(guān)之事。
歲君是財屋:會發(fā)生與妻子、父親、財運、身體、工作以及婚煙感情有關(guān)之事。
歲君是官殺:會發(fā)生父親、工作、職務、職業(yè)、名譽、官司、病傷災、犯小人等方面之事。
歲君是食傷:會發(fā)生傷病災、官災、發(fā)表作品、演說、言論、演出展示、旅游、外出、克父、婚姻感情、投資、策劃之類的事情。
具體預測時要結(jié)合大運、四柱宮位,看太歲引動了何官位,來綜合判斷是人之事,還是事物之事。配合宮位的引動來參斷,可縮小取象范圍。
八字
三種層次的五行關(guān)系
流年和大運對于命局來說,是上層次的五行;流年對于大運來說,是上層次的五行,它們之間存在如下關(guān)系:
上層次五行有權(quán)“生克沖合刑害”下層次五行,下層次五行只能被“生克沖合刑害'。
下層次五行間有合與沖,當上層次五行介入時,都要讓位于上層次五行。而下層次五行無權(quán)解上層次五行間的合與沖。
上層次五行與下層次五行有合,下層次五行可以改變本身五行屬性而成化,而上層次五行不可改變自身五行的屬性,它只能引起化合、會同作而用。
上層次五行與下層次五行合會, 上層次五行可以合住下層次五行,下層次五行卻合不住上層次五行。上層次五行在合往下層次五行的同時照樣對原命局中的其他五行有生、克、沖、合及刑、害的作用。
上層次五行可以通下層次五行之關(guān),而下層次五行無權(quán)通上層次五之關(guān)。
下層次五行的旺衰受上層次五行影響,其旺衰是隨著上層次五行轉(zhuǎn)變而改變的,而上層次五行的旺衰只受本身干支生克關(guān)系影響。下層次五行能以上層次五行為根,而上層次五行不能以下層次五行為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