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倒逼的改革與改革家的歷史評價
作者|李振宏
(河南大學歷史文化學院教授)
歷史上的改革變法運動,大都是被社會危機逼迫的結果,但這并不影響我們對歷史上改革家歷史主動性的積極評價。改革家歷史主動性的評價的主要有三條標準:不依賴問題倒逼而走在歷史的前頭,是歷史主動性發(fā)揮的最高境界;對改革可能引發(fā)的問題有所預判,而減少改革的歷史損耗,是歷史主動性發(fā)揮的較高水平;能否追蹤改革實踐而進行政策調整,也是評價改革家歷史主動性的標準之一。
古往今來,大多數(shù)歷史上的改革變法運動,都引發(fā)于特定的社會危機,或者說都是問題倒逼的結果。但盡管如此,在人們不得不進行改革以圖存的的情況下被逼出來的變革運動,也大多起到了推進歷史進步的巨大作用;而在這些推動社會變革發(fā)展的進步運動中,改革家們都發(fā)揮了不同程度的歷史主動性。評價改革家的歷史主動性問題,可以為今人的社會改革提供寶貴的思想借鑒。揆之于當代史學,對歷史上歷次改革變法運動的研究可謂細密而深入,論文、著作不計其數(shù),但從歷史主動性的角度提出問題,并提出其評價標準,還是一個新的研究角度。
問題倒逼并不影響對改革家歷史主動性的肯定。
人類歷史活動的最大惰性力量就是其保守性,因此,在歷史的常態(tài)發(fā)展中,是不可能提出變法或改革問題的。相反,任何改革或變法,也都是被某種客觀歷史情景逼迫的結果。最近一個時期,在現(xiàn)實改革實踐中,人們常用的“問題倒逼”一詞,倒是很適合用來解釋歷史上變法或改革運動發(fā)生的原因。
戰(zhàn)國時期各國的變法運動,實際上就是問題倒逼的結果。從春秋開始的歷史劇變,在歷史的表面上呈現(xiàn)的是諸侯國之間的兼并戰(zhàn)爭日趨激烈,以此倒逼列國國君僅僅為著國家的生存,就不能不想法設法謀求圖強,以面對強者吞并的危機。于是,變法圖強就成為一種普遍的政治選擇。魏國的李悝變法,楚國的吳起變法,秦國的商鞅變法,齊國的鄒忌變法、韓國的申不害變法,燕國的樂毅變法,趙國的胡服騎射改革等等,無不如是。秦孝公在求賢令中,就把他變法圖強的目的說得非常清楚。
秦穆公之后國事日衰,“三晉攻奪我先君河西地,諸侯卑秦、丑莫大焉”,就是孝公面臨的嚴峻問題。以當時之形勢,“河山以東強國六,與齊威、楚宣、魏惠、燕悼、韓哀、趙成侯并。淮泗之間小國十馀。楚、魏與秦接界。魏筑長城,自鄭濱洛以北,有上郡。楚自漢中,南有巴、黔中。周室微。秦僻在雍州,不與中國諸侯之會盟,夷翟遇之?!盵1]如果不變法圖強,秦就不能在“諸侯力政,爭相并”的歷史局勢中立足。嚴峻的局勢,倒逼秦孝公不得不招募賓客群臣中能出奇計強秦者,共圖大業(yè),修先君穆公之霸業(yè)。
漢武帝是歷史上成功的改革家,靠著他所進行的政治、經濟、軍事、文化全方位的重大改革,奠定了中國兩千年帝制時代穩(wěn)定的制度性基礎。而武帝的改革,也是倒逼的結果。
漢武帝即位時,經過了漢初六十多年的休養(yǎng)生息、穩(wěn)定發(fā)展,社會經濟呈現(xiàn)出一派發(fā)展的繁榮景象,且有了相當?shù)呢敻环e累;而在這一派繁榮的背后,實際上是隱藏著深刻的社會危機。時人清醒者就已經發(fā)現(xiàn)了問題,就如司馬遷所說:“物盛而衰,固其變也?!盵2]甚至有些危機,已經很嚴峻地擺在人們面前。安作璋、孟祥才先生合著的《漢武帝大傳》中,把武帝即位時面臨的“亟待解決的問題”,歸納為五個方面:“儒老相絀”,“驕恣不法的諸侯王”,“武斷鄉(xiāng)曲的豪強”,“君權與相權的矛盾”,“雄踞北邊的匈奴”。這些總結是十分準確的,但他們卻沒有把問題的嚴峻性寫得十分充分。因為他們在概述了這些問題之后的結論是:“武帝就處在這樣一個可以大有作為的時代:一方面父祖留下的豐厚遺產使他有條件可以大有作為;另一方面,國內外亟待解決的問題又迫使武帝必須有所作為?!盵3]實際上,對于年輕的武帝來說,他不是可不可以大有作為的問題,而是變革的緊迫性已對他能否守住皇權提出質疑!他所面臨的問題已經嚴重地威脅到漢政府的生存。國家沒有可以規(guī)劃未來的明確的指導思想;驕恣不法的諸侯王割據(jù)勢力并沒有因為景帝平息吳楚七國之亂而得到根本性解決;國家沒有成體系的法律法規(guī)建設,以至于“網疏而民富,役財驕溢,或至兼并豪黨之徒,以武斷于鄉(xiāng)曲”[4];特別是匈奴的邊陲威脅已經達到極其嚴重的地步,時常有危及京師的兵燹降臨。據(jù)筆者統(tǒng)計,從高祖建國到武帝即位的六十年間,見于《漢書》的匈奴寇邊記載,就不下六十余次,一次次屈辱地嫁女和親、厚賜財物,絲毫不能羈縻或延緩匈奴的進逼。漢武帝即位時這個貌似強大的王朝,實際上面臨著嚴峻的生存威脅。可以說,漢武帝時期所進行的從政治到經濟,從國家制度到法律體系,從統(tǒng)治思想到外事方針,等等一系列全方位的社會改革,就是被逼出來的,是不能不如此的問題,用今天的話說,就是問題倒逼的結果。
無需更多舉例,所有的變法或改革,都是對嚴峻的歷史形勢的回答,都是問題倒逼的結果。問題倒逼是解釋所有變法、改革緣起的通則。
但是問題倒逼,并不影響我們對改革家歷史主動性的判定。面對同樣的歷史情境,可以有完全不同的反映??梢悦鎸谰臍v史現(xiàn)實而熟視無睹而走向徹底的衰敗以至于亡國;也可以大無畏的勇氣變法、改革,迎接歷史的挑戰(zhàn),最終扭轉社會危機,把歷史推向快速發(fā)展的軌道。歷史選擇不同,就反映著主體的歷史主動性問題。所以,即是所有的改革都是問題倒逼的結果,也不影響我們對改革家歷史主動性的評價,絕不因為改革是被問題倒逼出來的歷史行為,就抹殺他們在推動社會變革的歷史進程中所展示的歷史主動性。
由于中國歷史的皇權專制特性,決定了任何改革都是自上而下的運動,并且都是最高權力頂層設計的產物。所以,所有改革都有賴于最高決策者皇權的支持,甚至是要有皇權的直接發(fā)動。這就決定了中國古代社會的變法、改革,都只是最高統(tǒng)治者的事情。這一點在“左”的時代,影響了對改革家的肯定性評價,人們往往因為它是剝削階級的歷史運動而給予否定,起碼是不敢承認改革家的歷史主動性問題。所以,發(fā)生在上世紀80年代的關于封建地主階級能否主動調整政策問題的討論,實際上講的就是這個問題。筆者在當時的討論文章中,是肯定封建統(tǒng)治階級可以主動調整統(tǒng)治政策的,也就是說,他們是可以發(fā)揮變法和改革的歷史主動性的。
筆者認為不能因為改革、變法是問題倒逼的產物就否定改革家的歷史主動性,反倒是要因為他們所發(fā)起和主導的變法、改革運動給了歷史以有力的推動,而對其所發(fā)揮的歷史主動性,給予高度的歷史評價。
不依賴問題倒逼而走在歷史的前頭,是歷史主動性發(fā)揮的最高境界。
改革本身體現(xiàn)了歷史主動性,但改革的提出、設計、推進以及所取得的實際效果,則體現(xiàn)著歷史主動性的不同程度,并因而可以有不同的歷史評價。歷史主動性發(fā)揮的程度,可以成為評價歷史上改革家的重要指標。
歷史上改革家歷史主動性發(fā)揮的最高境界,是改革家并不都依賴問題倒逼,而是善于站在歷史運動的前頭,及早發(fā)現(xiàn)問題,引領歷史,減少倒逼的代價。及早發(fā)現(xiàn)問題,就是不要都等到問題已經釀成了惡果的時候才來思考改革的問題,要善于洞察歷史發(fā)展的必然趨勢而駕馭之。譬如歷史上的魏孝文帝改革,就可以從中看到這樣的歷史主動性。
魏孝文帝改革涉及的面很廣,可以說是一次全面的社會改革,從政治體制、經濟制度到民族政策,無不傷筋動骨,大刀闊斧。其政治體制、經濟制度方面的改革,有明顯的問題倒逼性質,是其一般改革都具有的歷史屬性。譬如經濟制度方面推行均田制,就有明顯的問題倒逼的因素。李安丗上書中提出實行均田制的理由是:
竊見州郡之民,或因年儉流移,棄賣田宅,漂居異鄉(xiāng),事涉數(shù)世。三長既立,始返舊墟,廬井荒毀,桑榆改植。事已歷遠,易生假冒。強宗豪族,肆其侵凌,遠認魏晉之家,近引親舊之驗。又年載稍久,鄉(xiāng)老所惑,群證雖多,莫可取據(jù)。各附親知,互有長短,兩證徒具,聽者猶疑,爭訟遷延,連紀不判。良疇委而不開,柔??荻徊桑瑑e幸之徒興,繁多之獄作。欲令家豐歲儲,人給資用,其可得乎![5]
這段話所反映的問題,足見其行均田之制的緊迫性,推行均田制是不得已之結果。如不行均田,立國的社會基礎、經濟基礎都將受到嚴重的破壞。
但是,魏孝文帝改革中的推行漢化政策,則并沒有面臨如此嚴峻的緊迫性,不進行全面徹底的漢化運動,并沒有顯示出嚴重的現(xiàn)實危機。也就是說,占有統(tǒng)治地位的拓跋族,還沒有面臨不同化于漢族就不能生存的地步,而是最高統(tǒng)治者感受到了同化的有利趨勢而做出的主動選擇。
所有的改革家都有歷史主動性精神,都有值得后人稱道的勇氣和偉業(yè),但唯有站在歷史前頭,及早發(fā)現(xiàn)問題,洞察歷史趨勢,不待形勢逼迫而主動發(fā)起改革的人,才是最偉大的改革家,才是將歷史主動性發(fā)揮到極致,從而使改革成為完全主動性的歷史選擇。而只要體現(xiàn)了這樣的歷史主動性的改革,才可能最大限度地降低歷史的損耗。這樣的歷史改革家,不是被歷史所逼迫,而是引領歷史發(fā)展的人。當然,這樣的改革家只是鳳毛麟角。
對改革可能引發(fā)的問題有所預判,而減少改革的歷史損耗,是歷史主動性發(fā)揮的較高水平。
其次,改革家在改革之初應該有清醒的頭腦,增強歷史預見性,對改革可能引發(fā)的問題有所預見,有所預判,并作出有針對性的對策和預案。能做到這一點的改革家,才可能將改革所可能帶來的負面影響、歷史損耗降低到最低程度。這樣的改革家也堪稱偉大。
可以說,漢武帝就是這樣一個值得稱道的改革家。漢武帝所進行的改革,歷時幾十年,可以說是終其一生,都處在所自己所發(fā)起的改革運動中。他前期的改革是大刀闊斧,前文已經提到,他進行的是一次從政治到經濟,從國家制度到法律體系,從統(tǒng)治思想到外事方針,涉及社會各個層面、各個領域的全方位社會改革。簡言之,漢武帝的改革從鞏固皇權專制的大一統(tǒng)集權政治出發(fā),對漢初的各項政策作了大幅度的調整:改變統(tǒng)治思想,罷黜百家,獨尊儒術;改變屈辱求和的對外方針,征伐四夷,反擊匈奴;頒推恩令,削弱封國勢力,遷徙豪強,加強中央對地方的控制;收鑄幣權于中央,實行鹽鐵官營和均輸平準,行算緡告緡,限制、打擊富商大賈和豪強貴族的經濟勢力;行假田假稅制,安置貧民,增加政府財政收入;更定法律,建設嚴酷繁苛的法律體系,束緊對社會的控制??梢哉f,這樣的改革,是一場大規(guī)模的全方位的社會改造運動。
這樣宏大的社會改革,目標是宏偉的,也是由一定程度的社會危機所要求的,對于一個新型的以皇權專制為基本特征的大一統(tǒng)集權社會的正式確立無疑是必要,正當?shù)?,可行的,是符合歷史進程的必然要求的。但是,這樣規(guī)模巨大的社會運動,將對當下社會帶來什么樣的負面影響,是否超出人們的心理承受能力,漢初幾十年的物質財富積累是否足已支撐大規(guī)模社會建設和軍事征伐的財務損耗,可能會引發(fā)什么樣的新的社會問題,改革家們,首先是漢武帝本人是否有所預判和對策?這考驗著改革家駕馭歷史運動的能力,檢驗這著改革家的歷史主動性問題。
事實是,這樣大規(guī)模的歷史運動展開不久,新的社會危機就開始醞釀并逐漸暴露出來。特別是到武帝晚年,社會矛盾就更顯突出。長期對外戰(zhàn)爭的消耗和奢侈無度的浪費,加重了人民的負擔,社會經濟遭到嚴重破壞?!稘h書·食貨志》記述當時的狀況說,“是后,外事四夷,內興功利,役費并興,而民去本……功費愈甚,天下虛耗,人復相食?!毙蹠r人談起武帝改革造成的社會問題,也有言曰:“武帝雖有攘四夷廣土斥境之功,然多殺士眾,竭民財力,奢泰亡度,天下虛耗,百姓流離,物故者半?;认x大起,赤地數(shù)千里,或人民相食,畜積至今未復?!盵6]造成這樣的狀況,對于一場全國性的大規(guī)模的社會改革運動,特別是必須進行的大規(guī)模征伐匈奴軍事行動,幾乎是難以避免的。
但是,有文獻證明,漢武帝是一個清醒的改革家,他對自己的社會改革所可能造成的社會問題,所可能發(fā)生的新的社會危機是有預判的?!顿Y治通鑒》載:
(武帝)謂大將軍青曰:“漢家庶事草創(chuàng),加四夷侵陵中國,朕不變更制度,后世無法;不出師征伐,天下不安;為此者不得不勞民。若后世又如朕所為,是襲亡秦之跡也。太子敦重好靜,必能安天下,不使朕憂。欲求守文之主,安有賢于太子者乎!”……太子每諫征伐四夷,上笑曰:“吾當其勞,以逸遺汝,不亦可乎!”[7]
這段文字不長的言語,說明了幾個問題:(1)武帝對社會改革及其征伐匈奴的負面影響或曰社會代價保持著清醒的頭腦,知道這些作為會勞民、擾民而造成新的社會危機,一味地不顧后果而采取當下的方針,將會重蹈亡秦的覆轍;(2)他沒有把制度建設和征伐四夷作為永恒不變的治國方針,而是計劃在完成了制度建設和平定四夷之后,回歸以文治國的正常軌道,但在他的判斷中,這個治國政策的回歸可能要到他身后的時代,而對于他來說,則有可能需要以畢生精力致力于改革大業(yè);(3)既然他已經意識到這種政策的一味推行有重蹈亡秦的覆轍,那么,如果這種危險的發(fā)生提前到來,他當然不會視而不見,而自會改變方針,及時實現(xiàn)政策調整,因為無論如何也不能再有亡秦之失。這樣清醒的認識,決定了武帝一旦面臨亡秦之失,立即調整治國方針,則是必然的選擇。
于是我們看到,在武帝面臨了改革帶來的新的社會危機,有了亡秦之失的時候,他就毅然做出了重大的政策調整。這就是歷史上有名的“罷輪臺屯田詔”,或曰“輪臺詔”?!稘h書·西域傳》載:
上乃下詔,深陳既往之悔,曰:前有司奏,欲益民賦三十助邊用,是重困老弱孤獨也……當今務在禁苛暴,止擅賦,力本農,修馬復令,以補缺,毋乏武備而已。
由是不復出軍。而封丞相車千秋為富民侯,以明休息,思富養(yǎng)民也。
聯(lián)系到上引《資治通鑒》所載武帝的話,武帝晚年的“輪臺詔”實際上是他在改革之初已有的預案。
但是,關于上邊我們分析的這段出自《資治通鑒》的材料的真?zhèn)?,現(xiàn)在卻成了一個必須要說明的問題。這段材料的真實性,近代以來的史學界幾乎很少懷疑,特別是在上世紀80年代初田余慶先生的宏文《論輪臺詔》[8]作出漢武帝晚年改弦易轍、實行了重大政策轉變的判斷之后,武帝晚年實現(xiàn)重大戰(zhàn)略轉折的說法幾成定論。即是到本世紀初,著名秦漢史專家安作璋先生,仍然發(fā)文章肯定武帝晚年“輪臺詔”的真實性和《資治通鑒》中這段材料的可信性,也據(jù)此作出判斷“把軍國大政的重點從‘外事四夷,內興功利’轉移到恢復發(fā)展國民經濟上來。實際上,這一轉變是武帝的既定方針。不過,他原本把政策的轉變設計在下一代,由他的后任來完成。然而,時局的發(fā)展迫使他不得不提前……武帝慧眼獨具,從種種跡象中發(fā)現(xiàn)已到了非改弦更張不可的時候了。正是這一轉變,挽狂瀾于既倒,并使大漢皇朝再次煥發(fā)生機?!盵9]但是,辛德勇先生最近對這一傳統(tǒng)的幾成定論的看法提出了質疑,他用一篇八九萬字的長文詳細考證“輪臺詔”的相關事實,從史源學的角度論證了漢武帝晚年根本沒有治國路線從窮兵黷武到“守文”的戰(zhàn)略轉變,認為國內外許多著名學者在此問題上的研究都得出了錯誤的結論,其錯誤產生的根源是盲信《資治通鑒》中所采錄的關于“漢武故事”的荒誕記載。[10]應該說,辛德勇的考證很有功力,但他卻只是證明了司馬光的相關材料取之不足據(jù)信的《漢武故事》,《資治通鑒》的史料取舍并非像傳統(tǒng)史家認為的那樣嚴謹,而他卻無法將《漢武故事》中關于武帝對大將軍衛(wèi)青的話及這段話所表達的思想的真實性直接證偽,而《漢書·西域傳》所載“輪臺詔”是公認的事實,并且還有“封丞相車千秋為富民侯,以明休息,思富養(yǎng)民”相關證據(jù)可以佐證,所以,說武帝晚年有重大的政策調整,從基本事實上說還是靠得住的。
像漢武帝這樣頭腦清醒的政治家、改革家歷史上并不多見,其所表現(xiàn)的歷史主動性,應該給予高度的歷史評價。
能否追蹤改革實踐而進行政策調整,是評價改革家歷史主動性的標準之一。
歷史上重大改革實踐正反兩方面的經驗教訓昭示我們,改革家在改革過程中應以清醒的頭腦對改革的成效進行不斷地評估或判斷,面對出現(xiàn)的新問題及時調整對策,以確保改革的積極成效。能否做到這一點,也是我們評價改革家歷史主動性的重要方面。
在實際的社會實踐中,人們在解決某一問題時,采取一種看來是非常有效的措施,但對這種措施事后會帶來什么樣的災難性后果,卻往往又顯得驚人的無知。像社會改革這樣重大的社會實踐,當然也是如此。當人們制定改革的方針、政策或具體措施時,這些方針、政策或措施對于人們面臨的具體問題,一般都會是有效的,但在具體的實施過程中,會帶來哪些新的問題,甚至會造成什么樣的災難性影響,則往往難以預料,很少顧及。為了眼前而忽略了未來,這樣的事情是非常常見的。這種情況就要求改革家要對自己的政策或行動后果做多種可能性分析,并追蹤改革實踐進行評估或判斷,酌情調整政策,以保障改革成效。否則,無論多么沒有的愿望或動機,都不能保證收到成正比例的預期。王安石變法中的“青苗法”的實施情況,就可為反面教訓。
青苗法是王安石變法中的一項重要舉措,它以以往的常平倉、廣惠倉的錢谷作本錢,在夏秋青黃不接之時貸款給農戶,農戶在收獲莊稼之后加二分利息償還貸款。青苗法既可以紓解農戶生產生活之困、免除其有可能遭受的高利貸盤剝,又能增加政府的財政收入,以收濟民富國的兩利之效。這樣的改革政策設計,無疑是有其正當性、合理性或曰科學性和可行性的。但是,后來的實踐效果卻并沒有達到設計者的初衷,并最終被廢除,以失敗而告終。究其原因,就是改革家沒有深入改革實踐,追蹤改革措施實踐過程中暴露出來的具體問題及時糾正或解決,最終使其偏離了政策設計的原始軌道。
譬如,青苗法在政策層面上設計的是自愿原則,“不愿請者,不得抑配”是其基本法規(guī),但是,在其實施過程中,卻被嚴重地破壞了。本來,在制度設計之初,這一原則如何被保障落到實處就應該有所考慮。中國這樣的人治社會,政府、官吏力量的強大,侵蝕百姓利益,不考慮百姓意志,是社會、政治生活之常態(tài),自愿原則的不能落實是完全可以想見或預料的,應該在政策設計時就制定相應的輔助法規(guī),但其主導者卻沒有給予應有的關注。既沒有抑制違規(guī)的措施,也沒有應對這一問題的預案。改革的主導者在政策設計及其預案對策方面的歷史主動性沒有得到很好的發(fā)揮。這就給青苗法實施中造成社會混亂埋下了伏筆。待到青苗法在全國范圍內鋪展開后,問題就接踵而至。
因為貸款給老百姓要收取十二之息,也因為貸、收之間的糧食折價,都給官吏從中牟利提供了契機,所以,強制性的普遍散貸,就成為一種普遍性的行為。如何應對這種官吏的違規(guī)散貸,改革主導者應該追蹤青苗法的實施情況,而作出相應的調整,以扭轉其混亂局面的。
可惜的是,由于多方面的原因,主事者王安石卻沒有對改革實踐中出現(xiàn)的這些問題給予更多關注,沒有追蹤改革過程中暴露的問題及時調整。青苗法的失敗,是不是證明了王安石作為改革家,其歷史主動性的發(fā)揮著實有虧呢?當代研究王安石變法問題,有學者把青苗法的失敗在很大程度上歸罪于王安石的個人因素,譬如指出是由于王安石的好大喜功、紙上談兵、固執(zhí)偏見、用非其人等等。[11]這樣做是否恰當姑且不論,其個人歷史主動性方面的欠缺,則是不容偏袒的。
歷史上的大部分改革變法運動,其初衷都是善良的,積極的,但很多變法改革運動都沒有收到預期的效果,甚至以失敗而告終,其中多有歷史主動性發(fā)揮不夠的原因,有不能善始善終,不能緊緊追蹤改革實踐,及時處理由改革所引發(fā)的新問題,而最后被這些改革的負面效應所淹沒的例證。任何重大的歷史變革都會帶來意料不到的新問題,而保障改革的順利進行,追蹤改革進程,及時處理改革的負面效應,是任何一場改革運動所不可忽視的問題。這個問題,也考驗著改革家歷史主動性發(fā)揮的程度,檢驗著改革家的智慧、意志、毅力及其思想品質的堅定性。
[1]《史記·秦本紀》,第202頁。
[2]《史記·平準書》,第1420頁。
[3]安作璋、孟祥才:《漢武帝大傳》,中華書局2005年版,第84頁。
[4]《史記·平準書》,第1420頁。
[5]《魏書》卷五十三《李孝伯傳·附子安世傳》,中華書局1974年版,第1176頁。
[6]《漢書》卷七十五《眭兩夏侯京翼李傳》,中華書局1982年版,第3156頁。
[7]《資治通鑒》卷二二《漢紀》一四,中華書局1956年版,第726~727頁。
[8]《歷史研究》1984年第2期。
[9]安作璋、劉德增:《論漢武帝》,《山東師范大學學報》2005年第3期。
[10]辛德勇:《漢武帝晚年政治取向與司馬光的重構》,《清華大學學報》2014年第6期。
[11]參見劉德:《青苗法之得失及其原因探略》,《廣西民族學院學報》1993年第2期。
責編/祝翼 編輯/丁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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