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經(jīng)》古今正解第五七 五八
[原文]
[57]以正治邦,以奇用兵,以無事取天下。吾何以知其然也哉?夫天下多忌諱,而民彌貧;民多利器,而邦家滋昏;人多智<能>,而奇物滋起;法物滋彰,而盜賊多有。是以圣人之言曰:我無為而民自化,我好靜而民自正,我無事而民自富,我欲不欲而民自樸【,我無情而民自清】。
[58]其政悶悶,其邦(/民)淳淳;其政察察,其邦(/民)缺缺。禍,福之所倚;福,禍之所伏。孰知其極?其無正也。正復為奇,善復為妖。人之迷也,其日固【已】久矣。是以【圣人】方而不割,廉而不劌,直而不肆,光而不曜(耀)。
[古文正解]
福禍且無正邪?圣人正以治國。
正奇且無常邪?圣人取以長久。
人之福禍,非我之福禍;人之正奇,非我之正奇。人之廉非我之廉,人之方非我之方,人之直非我之直,人之光非我之光。為福者不免于禍,下福也;為道者不取于福,上正也。為德而無以為德,是為上德;為治而無以為治,是為上治。
合恒無有者謂之道,圣人法之,謂之曰“玄超”。窮齊于物者,困也,不知道。
[今文正解]
不是說福禍沒有正常嗎?可圣人卻還說“以正治國”;
不是說正奇沒有長久嗎?可圣人卻還說“長生久視”。
人們所說的“福禍”,不是我所謂的“福禍”;人們所說的“正奇”,不是我所謂的“正奇”。人們說的“廉”不是我所謂的“廉”,人們說的“方”不是我所謂的“方”,人們說的“直”不是我所謂的“直”,人們說的“光”不是我所謂的“光”。
人們追求福,就難免于禍,這是下層意義的福;為道的人不求取福,就不會有禍,順受大道而得以長久,這才是上層意義的正。修德而沒有品行可作為德,所以是最上的德;治理而沒有手段用以治理,才是最好的治。
合并“永遠無物”和“永遠存在”為一體的,是大道;圣人效法這個,稱為“玄超”——像大道物態(tài)的玄妙一樣超越矛盾紛擾。不要枉然把自己對等于具體事物的層次,那樣脫離不了矛盾因素的必然糾纏,根本不懂得“道”。